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金蝉庵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函
朝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审批金蝉庵地区经济适用房价格标准的函》(朝政文[2003]9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金蝉庵地区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函复如下:
  金蝉庵,每建筑平方米3100~3400元。此价格为政府指导价,作为危改区居民购买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人均15平方米部分的价格标准。具体执行中由你区人民政府按照不同区域,在指导价格幅度内自行掌握。
  请你区将制定的具体价格及时向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以便于各方面掌握信息和监督管理。
  特此复函。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