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决定》的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技工学校教学改革,加快技工学校调整步伐,适应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现提出技工学校教学改革推进计划(2001一2005年):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办学方向
技工学校要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办学方向,要成为新时期首都建立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培训体系和企业建立现代化人力资源开发体系的重要依靠力量。必须紧紧围绕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的实际需求,从单纯依靠以“学历教育为主”的生存发展空间中解放出来,转向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根本目的,依靠全面开展灵活、多样的职业培训与教育,激发新的生机与活力,走上全新的发展道路。
(二)把握培养目标
技工学校培养能够在第一线从事生产、服务和管理的各类实用技能型人才,必须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在职业培训与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有针对性地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咨询活动,并以职业实践能力、创新与创业能力的提高为主要培养目标。
(三)明确改革思路
技工学校教育必须改革脱离时代实际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根据市场需求增强专业课程设置和教材内容的适应性,以及培养方式、培训制度和培训方法的灵活性。要“突出职业技能培训”的办学特色,大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切实实行产教结合方针,培养学生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四)增强改革意识
技工学校面临的调整和改革任务直接关系着学校的发展前途和生存地位。学校领导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主要精力投入到调整和改革中去,并把教学改革作为整个教育改革的核心。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坚持不懈地推进教学改革,带动学校的全面建设。
二、推进计划
(一)专业调整与建设
1.2001年,全市将制定《北京市技工学校专业(工种)设置规定(暂行)》,并发布专业(工种)目录。在近三年,按照专业(工种)设置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技工学校专业(工种)设置实施评议、审核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专业(工种)管理制度。
2.2005年以前,要重点规划建设好20个示范性专业(工种),鼓励和支持技工学校创建特色专业(工种)、名牌专业(工种),大力加强专业(工种)的现代化建设,增强学校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促进全市骨干示范校建设。
(二)课程设置与开发
1.技工学校开展劳动预备制教育与培训,应根据培养对象与目标及国家有关规定,适度加强文化基础教育。2001年,全市将首先对实施技工学校教育的公共、文化基础课程设置作出具体规定。并要求普遍开设计算机(含应用英语)和职业指导课程,同时允许学校自行开设选修课程。课程开发要注重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的培养。
2.技工学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都应注重关键(核心)职业技能的培养。技术基础理论和实习课程都应以职业(工种)技能标准为导向,从职业活动的必备能力和学生掌握职业技能的规律出发,调整课程结构与内容,加强课程的综合性和时间性。并建立教学内容的更新机制,以不断适应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2005年以前,重点抓好实习课题及计划的制定和评议工作,并通过总结和推广“一体化”教学经验,推行和扩大“模块式”教学法的试点,开发并推出一批实用教材。
(三)教学手段与方法
1.各学校要集中财力提高主导专业(工种)的现代化装备水平,特别是骨干示范校一些具有竞争力的专业(工种),教学装备要达到全市一流水平。近两年,各校要注重现有资源和各种音像手段的充分利用,大力推广并搞好多样化的电化教育和计算机辅助教学。2001年,全市将组织现代教学手段开发与利用交流活动并评选优秀成果,以促进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学校教学手段的不断进步。
2.各校要加强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的传播与宣传,鼓励教师开展多方面教学改革的实践探索,并通过举办研修、交流、观摩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教学方法的改进。要继续加强各专业(工种)实习教学法的研究与培训,2005年前,全市将组织各主导专业(工种)“实习教学法”编著的投标和优秀研究成果的评选工作。
(四)教学组织与制度
1.各校要结合实施劳动预备制教育和开展各类职业培训,针对培训对象的实际需要,改革招生制度,并创造条件实行更加灵活的弹性学习制度,允许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全市将进一步完善学业证书管理制度和学籍管理制度,并在2001年选择5所学校积极推进学分制试点工作,逐步使学生在达到一定的教育教学标准时,都能取得相应的证书。
2.各校要全面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对能力培养的主导作用,并结合模块式课程体系的逐步建立,改革课堂教学组织形式与方法,改变现行文化、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课程彼此隔离、各成系统的分段教学组织方式。2001年全市将制定“技工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试行)”,以改善技工学校的教学管理。
(五)教学评价与考核
1.各校要加强考试制度的改革,实行考教分离的制度,并采用科学的质量评价方法,不断提高试卷的命题质量和学习成绩评定水平。全市将逐步制定技工学校教育的公共课和文化基础课教学标准,并于2002年开始实行公共、文化课的教学水平统一测评工作。全市各技工学校和培训学校的职业技能培训要与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紧密衔接,并切实组织好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等级水平。
2.学生职业技能鉴定情况应成为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主要评估指标。同时,学生的就业率和用人单位的满意率也是评价学校教育、培训质量的重要内容。全市将在2003年制定出具体的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并纳入整个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使学校评估工作转到注重提高质量与效益的轨道上来。
(六)产教结合与发展
技工学校要发扬产教结合的办学传统,加强职业实践教学环节,扩大学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合作,并积极吸引和聘请产业界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办学。技工学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教育教学与科技推广、生产经营、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要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参加实践活动的环境与条件,最大限度地发挥产教结合的优势与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继续加强科研与教研工作,提高职业培训的整体水平
全市将继续加强对职业培训科研与教研的组织指导,做好科研与教研的统筹规划,制定《北京市职业培训科研课题计划(2001一2005年)》,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开发协会在团结各方面力量和开展职业培训科研与教研活动方面的作用。组织一批具有专业技术实力的专家参与各项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作。各校领导要充分认识科研与教研工作的实践意义,并带领教职工深入学习职业培训理论,认真开展教学改革实验和试点工作,在全校形成浓厚的学习和研究风气。要切实把科研和教研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全市教学改革推进计划。各校都要建立健全科研与教研工作制度和岗位目标管理制度,确实把教师开展科研与教研情况作为业绩考核和职务评聘的一项必备条件。通过长期坚持,逐步提高全体教职工的科研与教研水平,造就一批理论强、业务精的科研与教研带头人,为促进职业培训整体水平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职业培训教师的整体素质
全市将开展职业培训教师素质现状的调研工作,并制定《北京市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十年规划》,加强师资培训基地的统筹协调和师资培训的教研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种专项培训,努力提高师资培训的质量与效益。各校要继续按照培养“双师型”教师的目标,为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和职业实践能力提供条件。特别要切实保证教师每年都能轮流到企业熟悉职业生活,了解生产经营,学习专业技术,提高操作技能。要真正按照技工学校特点和“突出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工作方针,建设一支独具特色的师资队伍。要在整体结构上,使实习指导教师数量最多;在整体素质上,使实习指导教师能力最强。各校要继续加强中青年教师和专业(工种)教学带头人的培养,努力把他们培养成在某一行业具有影响力的职业培训专家。各校要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全体教师教育观、人才观的转变,并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他们实施素质教育和贯彻“职业能力本位”培训原则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并具备掌握和驾驭现代化教学手段与方法的能力。
(三)加紧落实改革计划,实现技工学校办学的历史转变
全市将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区(县)职业技术学校和社会办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劳动预备制度培训,开展多种职业培训的教学改革和教学业务指导,依靠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和专家咨询组织,对培训业务和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攻关,提供咨询服务。全市将加大职业培训科研、教研和教材开发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各校校长要带头抓好教学改革工作,要选配一批得力骨干,建立教学改革工作机构,尽快研究制定本校的教学改革计划和推进措施,并围绕教学改革各项目标,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落实岗位责任目标。各校要加大教学业务的资金投入,并认真研究落实在充实、更新教学装备和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教研活动,以及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各项资金。要以教学改革为核心,认真研究学校的整体建设。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各项管理制度、教学制度及适应教学需要的配套措施,使技工学校的发展水平和运行机制更加适应承担多种职业培训与教育任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