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部分市属中小型工业、企业划转到区县管理实施意见及划转企业名单的文件的通知

x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部分市属中小型工业企业划转到区县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北京市划转工业领导小组《关于下发划转企业名单的通知》(以下称《划转名单》)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密切配合各地方政府作好此次部分市属中小型工业企业的划转工作。

  二、各单位应对《划转名单》中的186户中小型工业企业进行认真核对,属于本单位管辖的,严格按照税务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三、执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1999年5月24日


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部分市属中小型工业企业划转到区县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发划转企业名单的通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