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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关于清查出小金库资金汇交入库问题的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北京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关于转发清查出“小金库”资金汇交入库问题的通知》(市检办字[1995]第36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1995年6月26日
 
附:北京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关于转发清查出“小金库”资金汇交入库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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