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安全工作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爱辉区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为全市2000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于宏等17名同志为全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各地、各部门以及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扎实做好安全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的安全工作任务。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促进我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政府决定,对获得全市2000年度安全工作的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200-500元,奖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二○○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1:
全市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黑河市石油销售分公司
黑河市地方铁路局
爱辉区人民政府
北安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北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嫩江县石油销售支公司油库
嫩江县伊拉哈粮库
五大连池市客运站
孙吴县石油销售支公司
逊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附件2:
全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于继山 黑河市电信分公司
马景祥 黑河市邮政局
吴定福 黑河市粮食局
刘学平 黑河市港务局
李莉芝 黑河市交通局
王宝泉 工行黑河分行
于 宏 黑河市工业局
吕文石 建行黑河分行
梁文歧 黑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周立平 爱辉区公安分局消防科
孙德臣 北安市人民政府安全办
李广贵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安市支公司
梁国斌 嫩江县人民政府安全办
范启江 嫩江县第四小学
吴运德 五大连池市石油销售支公司
杨文金 孙吴县石油销售支公司
张树林 逊克县公安局消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