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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县乡财源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县乡财源建设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领导要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发挥优势,并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制定规划,狠抓落实,为促进县乡经济的迅速发展,争取我省财政状况的根本好转,作出更大的努力。
  关于加强县乡财源建设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县、乡财政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财政的基础。“七五”以来,我省经济尤其是县、乡经济有了长足发展,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1993年全省县乡财政收入达到34.1亿元,比1985年增长3.2倍,年均增长19.6%,高于同期全省财政收入年均增长率4.4个百分点;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由40.1%上升到54.2%。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我省县乡经济发展还不平衡,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尖锐,突出问题是财政收入增长赶不上财政支出增长的需要,县乡财政收支差额越来越大。1993年全省县乡财政收入34.1亿元,财政支出40亿元,收支差额达5.9亿元。到1993年底,全省县乡财政供养人员达84.5万人,比1985年末增加了26.3万人,增长45.2%;县乡财政供养人员占到全省财政供养人员总数的79.1%。县乡财政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85年的46.2%上升到1993年的53.1%,提高了6.9个百分点。
  县乡财政困难是我省财政困难的重头。只有县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源的充裕,才能实现全省财政状况的好转。因此,抓好县乡财源建设,不仅是我省财政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也是广大农民脱贫致富,促进我省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国民经济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要认清形势,振作精神,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抓好县乡财源建设。
  为实现全省财政状况的根本好转,现就加强县乡财源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县乡财源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四大精神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和财政收入为目的,因地制宜,发挥优势,面向市场,大力发展县乡经济,优化财源结构,壮大县乡财源。
  到1997年,县乡财源建设的奋斗目标是:
  --县乡财政收入(按分税制财政体制口径计算,下同)达到50亿元,比1993年净增加30亿元,年均递增25%。
  --全省107个县(市、区)中,财政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县37个;财政收入达到3000万元的县25个;财政收入达到5000万元的县20个;财政收入达到8000万元的县3个;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6个。
  --全省2826个乡(镇)中,财政收入达到50万元的乡(镇)396个;财政收入达到100万元的乡(镇)414个;财政收入达到300万元的乡(镇)75个;财政收入达到500万元的乡(镇)36个;财政收入达到800万元的乡(镇)4个;财政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乡(镇)6个。
  --全省县乡财政自给率达到70%,比1993年提高12个百分点。1600个乡(镇)实现自给有余。
  分年度的目标是:
  1994年全省县乡财政收入达到26亿元;
  1995年全省县乡财政收入达到32亿元;
  1996年全省县乡财政收入达到40亿元;
  1997年全省县乡财政收入达到50亿元。

  二、基本思路和途径
  我省县乡财源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骨干财源,一手抓群体财源),突出三个重点(以发展乡镇企业、农村多种经营、第三产业为重点),形成三类财源格局(城郊型、川原型和山区半山区型财源建设格局)。具体途径是:
  (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路子。在经济结构上,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入手,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发展适销对路产品,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在扶持项目上,重点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企业和项目,走优质、高产、高效的路子。对现有企业要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加快技术改造步伐,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路子。在管理体制上,从明晰产权、股份制改造入手,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放手发展非国有经济,大力支持个体、私有经济的发展;以科技为先导,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吸引科技人才,培训从业人员,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提高商品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使加工企业的投入产出比(资金投入比产值、比利税)达到1:2:0.4。
  (二)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紧紧抓住骨干财源,积极开发群体财源。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当地经济优势,资源优势和人才、技术优势,选择2至3个对整体经济有决定影响、提供税利比重大、对市场变化适应能力强的主导产业和骨干项目,作为县乡的骨干财源,下大力气扶持和发展。经过几年的努力,全省县(市、区)要建设一批年上交税利在3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骨干项目,乡镇要建设一批上交税利在3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骨干项目。骨干财源提供的税利占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县(市、区)要达到30-50%左右,乡镇要达到60%以上。同时,要充分利用荒地、荒坡、水面等自然资源,积极开发群体财源,把那些分布广泛、零星分散的收入组织回来。总之,要全方位地开展县乡综合财源建设,形成经济繁荣、财源茂盛、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财源网络。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今后几年内,我省县乡财源建设的重点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放手发展第三产业。
  发展乡镇企业,要坚持“多轮驱动、多轨运行”的方针,按照速度与效益并重、外延与内涵并举的原则,围绕各地的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把重点放在农副产品和矿产资源的系列开发、转化增值上。一是围绕粮油产品,发展食品加工业和饲料加工业;二是围绕棉、麻、丝产品,发展纺织、印染、服装工业;三是围绕畜禽产品,发展肉、蛋、奶加工,皮毛加工及制革产品;四是围绕瓜果、蔬菜,发展果酒、果汁、果脯、饮料、腌制、脱水及储运、保鲜业;五是围绕山货特产和药材,发展医药化工和轻工产品;六是围绕竹、藤、棕、柳、秸杆等资源,发展编织、造纸、人造板及包装材料;七是围绕劳动力资源,发展对外劳务输出、刺绣、雕刻、剪纸等工艺品和旅游产品生产;八是围绕煤炭、石油、天然气、水利等富集资源,开发矿产,发展能源;九是围绕流通服务,发展商业、饮食业、旅游业、运输业以及科技推广、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近期内,要抓紧搞好乡镇企业“甲级队”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建成一批乡镇企业产值过20亿元和10亿元的县(区、市)、过3亿元的乡镇、过亿元的村和企业。到1997年,全省县乡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乡镇企业的税收要达到10亿元,占到全省县乡财政收入的20%。
  发展多种经营,要以基地建设为依托,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稀产品。陕北应主攻白绒山羊、油葵和红枣;渭北旱塬主攻苹果、烟叶、花椒和肉牛;关中灌区主攻猕猴桃、笼养鸡、密植梨、瘦肉猪;陕南主攻蚕桑、茶叶、食用菌、干鲜果、五倍子等药材等。促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项”,建成基地乡、专业村和专业户,并围绕开发拳头产品、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系列开发,实现多层次增值,增加农民收入和财政收入。到1997年,全省县乡财政收入中,多种经营提供的农业特产税要达到5亿元,占全省县乡财政收入的10%。
  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应放在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和小城镇建设上,逐步建立起多行业、多层次、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农村市场体系,实现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尽快在全省农村形成比较规范的农副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服装布匹市场、日用百货市场等各类专业市场,使农村集贸市场成交额在农村商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逐年有所提高。促进农业人口向小城镇合理流动,从事各种非农产业,活跃城乡商贸流通,扩大工农产品交流。到1997年,全省县乡财政收入中,第三产业提供的营业税要达到12亿元,占全省县乡财政收入的24%。
  (四)按照区域分布,形成各具特色的多种类型的财源建设新格局。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找准自己财源建设的路子。邻近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汉中等大中城市和大中型企业的城郊型县乡,要以城市为依托,充分利用城市工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人才、技术和设备优势,通过外引内联,辐射和扩散产品,走集约化、集团化发展乡镇企业的路子,向国际、国内大市场靠拢,形成城乡经济双向驱动、双向传递、双向发展的联系链。同时围绕城市人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大力建设“菜篮子”工程和第三产业。到1997年,实现的财政收入要占到全省县乡财政收入的50%以上。以关中灌区、汉中盆地及其他川道为代表的川原型县乡,要在稳定粮食面积,稳定粮食产量的前提下,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重点围绕“两高一优”农业,发展农畜产品深加工和农村服务及运输业,提高商品率和附加值,实现农业增产、农民致富、财政增收“三统一”。到1997年,财政自给率达到85%以上。地处陕南、陕北和渭北旱塬的山区半山区县乡,要围绕矿产、生物、水力和土地资源搞开发,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搞好畜牧产品加工,带动地方工业发展,走靠山吃山、靠山富民富县的路子。到1997年,县乡财政自给率争取达到60%以上。

  三、政策与措施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全省经济上台阶、农村致富奔小康、摆脱财政困境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县乡财源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抓好县乡财源建设的自觉性。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六个转变:一是由传统的“收支管”的理财旧观念向发展经济、培植财源转变;二是由过去的政府直接办厂定项目的直接管理向定规划、抓协调、搞服务、重引导的间接管理转变,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经济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使财政建设的投入来源多元化,方式多样化;三是由重国有经济、轻非国有经济向发展多种经济成份转变,在巩固、提高现有国有企业效益的同时,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四是由重产值、速度向坚持面向市场,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速度与效益并重转变;五是由重视高税产业向重视高效益产业转变,大力发展高积累、高附加值、高科技产业;六是由单纯抓国有预算内项目向支柱财源与群体财源并重转变。
  (二)制定规划,明确任务。各地、县和乡(镇),要根据全省县乡财源建设总体规划和基本思路,认真分析区情、县情、乡情,通过典型调查、算帐对比、考察论证等,认清各自的优势。在调查研究、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源建设规划,明确县乡财源建设的具体目标、发展重点和措施,切实做到目标科学,措施得力,任务明确,部署周密。各地(市)、县(市、区)的财源建设规划要于11月15日以前上报省财政厅。
  (三)深化改革,增强活力。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转变经营机制为重点,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大力推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鼓励企业之间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实行横向经济联合,走集团化、规模化的发展路子。积极引导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有条件的地方,鼓励以骨干企业或名优产品为龙头,发展企业集团。通过转、租、卖、国有民营等形式改组连年亏损或扭亏无望的县乡企业。
  (四)筹集资金,增加投入。从1994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建立县乡财源建设基金;县乡财政每年拿出农业特产税收入的10%-20%,用于扶持农村多种经营。从1994年起,每年从省级新增财力安排的支农资金中,拿出一部分扶持乡镇企业。各级财政每年从回收的支农周转金中,拿出60%扶持乡镇企业,有偿使用,滚动发展;全省“星火计划”资金主要用于发展乡镇企业;农业银行省分行每年拿出1亿元信贷规模,支持乡镇企业“甲级队”建设项目。各级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省上制定的农村奔小康规划、农村多种经营“八五”增收计划、“五七”扶贫攻坚计划、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的有关资金政策。从1994年起,超额完成年度工商税和农业特产税征收任务,达到财源建设年度目标的乡镇,县财政可将其工商税和农业特产税超收部分的10%留给乡镇财政,用于财源建设。各级生产资金管理部门,要积极盘活现有资金的存量,挤出资金支持县乡财源建设。国家扶助陕北建设的资金、陕南“两扶”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要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的原则,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同县乡财源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同时,县乡财源建设的资金投入,要本着多渠道、多层次的原则,主要依靠地、县、乡,面向社会,积极采取风险抵押、股份合作,以劳带资、外引内联等办法多渠道、多方式筹措。对用于县乡财源建设的各项资金,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注重经济效益,实行项目管理。通过财政投入引导信贷投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和农民个人投入,建立以国家财政投入为导向,以农民投入为主体,以集中投入为补充,资金有偿使用,滚动发展的投入积累机制。
  (五)依靠科技,提高素质。要充分利用我省大中型企业多、科研单位多、大专院校多、科技力量雄厚的优势,积极采取地校联合、厂所结亲、“筑巢引凤”等多种形式,通过联合开发、技术入股等方式,吸引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到县、乡、村办企业,搞多种经营和发展第三产业上来。在县乡经济中,要努力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科技实业家。要积极鼓励、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单位向县、乡、村企业扩散产品,开展联合与协作。省上有关部门要组织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通过技术和信息市场,向县、乡、村转让科技成果,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或组建生产科研联合体,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和产品。要动员、鼓励大中型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管理机关的技术、管理人员,到县、乡、村领办、创办、帮办企业,承包荒地、荒山、荒坡和滩涂,发展多种经营。要加强与兄弟省区之间的经济技术协作,以发达省区产业结构调整经验为借鉴,大力引进技术和设备,吸引人才和资金,联合开发办企业,发展多种经营。
  (六)强化管理,减少流失。尽快建立和完善与新税制相适应的配套制度与办法。对工商税、农业特产税等的重点税源实施源泉控制;对零散税源及小规模纳税人驾驶征管;对新开征和已开征未到位的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以及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要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征管工作,不得随意减免税收。建立纳税早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格局,保证税款按期足额入库。同时,要结合机构改革,大力压缩人员,严格支出管理,节减行政经费,做到“强本”与“节流”一起抓。
  (七)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县乡财源建设的领导,把县乡财源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县乡政府一把手要重视财政工作,亲自抓财源建设;要建立由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县乡财源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县乡财源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建立财源建设领导责任制,把县乡财源建设的成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层层建立财源建设目标责任制,分解、量化财源建设指标,落实责任。省、地市两级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要建立财源建设联系县;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财源建设联系乡,实行财源建设指标和部门的工作任务挂钩,每年考核一次,兑现奖罚。从1994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设立“县乡财源建设贡献奖”,奖励在县乡财源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市和省级有关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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