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上海市财政局、人事局关于本市停止执行夏令期间市内出差茶水费及相应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夏令补助费的通知
原对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夏令期间在市内出差实行的茶水费补助,因普遍反映执行不便,现经研究决定,市财政局《关于夏令期间市内出差茶水费补助标准和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沪财行(1986)82号)从今年6月16日起停止执行,并相应提高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夏令补助费标准,原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沪人(1992)95号文规定的每人每月20元,现提高为30元,仍按三个月计算。
以上调整所需经费仍在福利费、职工福利基金中列支。
本市企业可参照上述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调研报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加强企业字号(商号)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
西宁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分成水资源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后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