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1996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
  根据国家关于加强企业工资增长宏观调控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1996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综合考虑本市1996年经济增长、工资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按各企业1995年人均工资发放水平分为:
  1.1995年人均工资发放水平不超过全市平均工资150%的企业,1996年工资增长指导线定为人均1500元;
  2.1995年人均工资发放水平超过全市平均工资150%,不到200%的企业,1996年工资增长指导线定为人均1000元;
  3.1995年人均工资发放水平超过全市平均工资200%的企业,1996年工资增长指导线定为零。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