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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商业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大中型商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活动的通知

  按照市政府对本市商业流通体制改革和商业发展提出的“高起点、先一步、深一层”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商业企业的改革发展,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目标,提高商业企业经济效益,依据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对商业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有关原则,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办法,结合本市商业企业的特点,现由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商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商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报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起试行。
  这套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指标选择的针对性、合理性、统一性,注重综合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可操作性;突出了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指标,突出了依靠提高主产要素使用效益来实现经济增长的集约化经营指标,强化了能反映集约规模经营、结构优化、资源合理配置的指标;从企业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资本结构、资本成长潜力、对社会和国家的贡献等五个方面、12个指标,用综合量化的方法对商业企业经济效益进行较为全面的评价(评价指标详见附一)。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方法是从商业企业经济效益指标的基础数据入手,通过合理确定各指标的标准值,以通用的数理统计方法和数学方法,结合“专家咨询约束条件下的主成份分析法”,事后加权,确定各个指标在行业内或同一规模级企业总体中的权重分布,力求使评价结果具有客观性、合理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其主要作用表现为:从静态水平和趋势上比较全面地反映商业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能够消除同规模企业由于行业的不同而在一定程度上带束的不可比因素;能够通过它与各单项指标间的关系,找出促进或制约商业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因子,从而向企业经营者、行业管理者和有关部门提供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这套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成果的运用,在微观上,能够对单个企业的运行状况和管理水平进行诊断,并可选择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跟踪监测和比较分析,实行分类指导;在宏观上,可以对本市的商业企业改革和发展进行总量分析,特别是对商业运行质量、交易成本、经济效益进行整体判断。对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改革及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起到引导本市商品流通和商业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的作用。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形式:采用动态评价与静态评价相结合、行业评价与单个企业评价相结合,并在一定经营规模范围将每个企业的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排序分类。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对象与范围:目前主要是本市大中型商业企业(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商业企业划分标准见附二),包括各种经济类型和组织形式的大中型商业企业。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所需数据的收集、整理,将通过市统计局布置的大中型商业企业财务状况统计年报表、半年报表和市财政局现行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附设指标(附设指标见附三)进行,并建立起商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指标数据库。为确保经济效益指标的准确性、真实性,必要时将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有重点地进行核实验证。
  具体报送程序为:
  1.市统计局布置的大中型商业企业财务状况统计年报表、半年报表及附设指标按现行统计汇总渠道,由各区、县统计局和务主管局(集团公司)统计、收集、审核后,以软盘形式报送市统计局。

  2.市财政局布置的财务会计报表及附设指标由大中型商业企业直接报送市统计局。
  报送范围:经工商注册并营业的各种经济类型、各种组织形式的独立核算的大中型商业企业(集团公司、股份制公司其下属的独立核算的大中型商业企业也属报送范围)。
  报送时间及地址:市统计局布置的财务状况统计年报表、市财政局布置的财务会计年报表及附设指标于下一年度2月20日前;半年报及附设指标于7月15日前报至上海市统计局(东长治路1008号2号楼607室,邮编:200082)。
  对拒报、迟报和瞒报的单位,将根据有关统计法规作出处理。

 

附一:上海市商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反映经营能力的代表性指标及计算公式:
  1.存货周转率=(报告期销货成本÷同期平均存货成本)×100%
  其中:平均存货成本=1/2×(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2.劳动生产率=报告期净销售额÷同期工资总额(百元)×100%
  3.流动资金周转率=报告期净销售额÷同期流动资产平均占用额×100%
  其中:流动资产平均占用额=1/2×(期初流动资产占用额+期末流动资产占用额)
  二、反映盈利能力的代表性指标及计算公式:
  4.销售利润率=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100%
  5.总资产报酬率=(报告期利润总额+报告期利息支出)÷同期平均资产总额×100%
  其中:平均资产总额=1/2×(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三、反映资本结构的代表性指标及计算公式:
  6.资产负债率=报告期负债总额÷同期资产总额×100%
  7.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8.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四、反映资本成长潜力的代表性指标及计算公式:
  9.资本保值增值率=报告期期末有者权益总额÷同期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10.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利润净额÷同期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其中:报告期利润净额=扣除所得税后的净利润 五、反映对社会、国家贡献程度的代表性指标及计算公式:
  11.社会贡献率=企业对社会贡献总额(报告期)÷同期全部资产平均占用额×100%
  其中:企业对社会贡献总额=工资总额(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变所得税及其他税收+净利润 这里: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离休金+退休金+退职生活费+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交通费补贴+其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其他保险+职工福利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职工住房费用
  12.社会积累率=报告期上交国家财政总额÷同期企业对社会贡献总额×100%
  其中:上交国家财政总额=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及其他税收 附二:大中型商业企业划分标准
  1.批发企业:年销售额2.5亿元以上的为大型;年销售额2000万元至2.5亿元为中型。
  2.零售企业:年销售额1.2亿元以上的为大型;年销售额500万元至1.2亿元为中型。
  3.对外贸易企业:年进出口额8000万美元以上为大型;年进出口额2800万美元至8000万美元为中型。
  4.物资供销社企业:年销售额2.5亿元以上为大型;年销售额2000万元至2.5亿元为中型。 附三:上海市商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 评价附设指标及说明 企业代码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行业代码:   邮编:   营业面积(平方米): 职工人数(人):      工资总额(百元): 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万元): 说明:
  1.此表随年度或半年度财务一套表一起直接邮至上海市统计局。
  2.企业代码为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单位代码证书》上的9位码。
  3.单位名称必须技工商登记时的全称填写。
  4.经济类型分为(请填写相应的代码):
  (10)国有经济 (20)集体经济 (50)联营经济
  (60)股份制经济 (7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7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73)外商独资企业
  (81)港台澳与大陆合资经营企业
  (82)港台澳与大陆合作经营企业
  (83)港台澳独资企业 (90)其他经济
  5.行业代码主要反映单位经济活动性质,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的小类代码填写。
  6.职工人数为年度或半年度(报告期)数。
  7.工资总额为年度或半年度(报告期)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8.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包括:离休金+退休金+退职生活费+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交通费补贴+其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其他保险+职工福利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职工住房费用。
  该数为年度或半年度(报告期)实际支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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