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地税局:
根据省政府一九九六年元月二十九日第五次常务会议及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财字(1996)第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土地使用税定额标准及土地等级划分范围提出如下调整意见:
一、土地使用税定额标准
晋城市:一等土地年单位税额为3元/m2,二等土地年单位税额为1.2元/m2,三等一级土地年单位税额为0.7元/m2,三等二级土地年单位税额为0.5/m2。
高平市:一等土地年单位税额为2元/m2,二等土地年单位税额为1元/m2,三等一级土地年单位税额为0.6元/m2,三等二级土地年单位税额为0.45元/m2。
阳城县:一等土地年单位税额为2元/m2,二等土地年单位税0.8元/m2,三等一级土地年单位税额为0.5元/m2,三等二级土地年单位税额为0.4元/m2。
沁水县:一等土地年单位税额为1.5元/m2,二等土地年单位税额为0.6元/m2,三等二级土地年单位税额为0.4元/m2,三等二级土地年单位税额为0.3元/m2。
陵川县:一等土地年单位税额为1元/m2,二等土地年单位税额为0.5元/m2,三等一级土地年单位税额为0.3元/m2,三等二级土地年单位税额为0.2元/m2。..
二、土地等级范围
晋城市:城市规划范围为:东至金村、龙化、东上庄、南至山门、苇匠、白水、圪塔、田石、牛匠。西西至吴山、吴家沟、郜匠、玉屏山;北至张岭、阎庄、屋厦、小攻村、七岭店、司徒。一等土地范围为:东至太行路,南至二级路,西至晋韩路、北至古书院铁路专用线。(东西含界外100米)。二等土地范围:市规划区内除一等土地以外地区及晋城矿务局。三等一级土地范围:市区一、二等级以外地区,郊区建制镇以 各工矿区,三等二级土地范围,建制以外郊区所辖区。
高平市:市规划区范围为:东至南李,南至下韩庄,西至谷口,北至王河。一等土地范围为:东至二级路,南至沁辉路,西至张家坡(以上四至均含界外50米)。二等土地范围为:市规划内除一等土地以外地区。三等一级土地范围为:河西、寺庄、马村、米山、三甲五个镇及伯方煤矿、望云煤矿、唐安丝织印染厂、唐安煤矿、新庄煤矿五个工矿区。三等二级土地范围为:北诗镇。
阳城县:一等土地范围为:县城城内(以古城墙为界)。二等土地范围为:东关、南关、西关、水村、坪头、老窑头、小窑头、鸣风村。三等一级土地范围为:北留镇、润城镇、八甲口镇。三等二级土地范围为:闲北镇、东冶镇、次营镇、町店镇。
沁水县:一等土地范围为:东至晋韩线,南至防洪坝,西至西关铁厂,北至北坛林场。二等土地范围:县城规划区内除一等区之外地区及加丰镇、端氏镇及加丰工矿区。三等一级土地范围为:中村镇。
陵川县:一等土地范围为:东至东关、南至南关、西至西关,北至北关。二等土地范围为:东洼村、云谷图村、礼义镇。三等一级土地范围为:附城镇、平城镇。三等二级土地范围为:西河底镇。
妥否,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