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各直属单位:
一段时间以来,发现有一些单位和不法分子假借国家和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名义并伪造文件,进行征订、推销图书资料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下发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警惕冒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名义征订与推销图书资料等违法行为的通知》(食药监办[2006]85号)。
根据通知精神,请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各直属单位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并提醒辖区内各相关单位严防上当受骗。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警惕冒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名义征订与推销图书资料等违法行为的通知》(食药监办[2006]85号)的要求,严格遵守自律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企业乱摊派、乱征订、乱拉赞助。对违法乱纪行为,市局将依法采取措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伪造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印章、国家行政机关文件实施诈骗活动等违法犯罪的,局机关各处室应及时向局办公室反映、各分局、各直属单位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局报告。
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警惕冒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名义征订与推销图书资料等违法行为的通知》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