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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琼海市委办公室、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推进我市镇机构改革,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阶段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琼海市委办公室、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1月24日


琼海市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阶段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琼海市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琼海市镇级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及各镇党政机构“三定”方案和事业单位“六定”方案,扎实稳妥推进我市镇机构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我市镇机构改革工作,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琼海市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通过镇机构改革,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合理、监管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在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中,必须遵循四个原则,即: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责权一致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原则;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行统一综合管理和分类改革的原则。

  二、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设置机构。1、镇党政机关机构设置:各镇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3个内设机构。各镇要根据实际及工作需要,设置岗位,配备好人员。2、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各镇将非教育卫生事业站所(中心)全部予以撤销,分别成立镇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按照新设的两个中心的职责范围设置岗位,整合原站所(中心)的人员资源。嘉积镇加设市政服务中心,按有关文件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职责范围,整合人员。
  (二)分流人员。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的《琼海市镇级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琼海党办[2006]63号)精神,由组织部、人事劳动保障局做好人员分流工作,落实好配套政策。
  (三)配备领导。各镇可采用竞争上岗形式配备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的负责人,配备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市政服务中心(嘉积镇)的负责人。
  (四)处置资产。由市财政局和各镇负责做好站所(中心)的人、财、物的交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衔接。

  三、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
  (一)成立机构。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符宣朝任组长,由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刘春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符贻智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符永煌、市财政局局长符传富、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覃学益、市编委办副主任蔡耿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税改办。
  2、各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在市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上述工作。
  (二)时间安排。
  12月20日前完成各项改革工作,迎接检查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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