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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华南女子学院新校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
省教育厅:
  福建华南女子学院新校区工程初步设计经我委组织审查,形成了审查会议纪要,会后设计单位根据该纪要对原初步设计作了优化调整,并相应修正了概算。经复审,现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新校区总建筑面积为66780㎡,其中教学楼群建筑面积为8490 ㎡,1#、2#实验楼为6950㎡,综合楼为13900 ㎡。培训楼为5190 ㎡,外教公寓为2110 ㎡,学生公寓群为23910 ㎡,师生食堂为2810 ㎡,风雨操场为3420 ㎡,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二、主要设计标准
  (一)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二)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
  (三)工程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抗震设防。
  (四)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三、工程概算
  修正后的工程概算提出总投资为13172.1143万元,审查意见如下:
  1、室外总体工程未有详细设计,造价估列指标过高,宜按155元/㎡控制,核减503.5519万元。
  2、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材料、设备价格偏高,部分工程量多计,核减400万元。
  3、增列建设期贷款利息700万元。
  4、工程总概算审定为12968.5824万元。
  四、其它按审查会议纪要执行。
  福建华南女子学院新校区建设资金为自筹,设计应力求节约,降低工程造价,减轻筹资压力。请建设单位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健全工程管理机构,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投资,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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