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省直各医疗单位:
随着医学科技发展,新医用设备仪器的广泛使用和新医疗技术的应用,新开展的医疗项目不断增加,为规范医疗服务内容,理顺医疗价格,现将部分新医疗服务项目试行收费标准核定全省统一收费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新医疗项目及收费标准:
1、赣州市人民医院核磁共振(日立0.31AIRIS开放式永磁型MRT)检查收费标准定为600元/人次。
2、赣南医学院附属医院SSD-680型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收费标准按《江西省医疗收费标准》80页规定的第三档标准执行。
3、赣州市人民医院HP8500GP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收费标准按《江西省医疗收费标准》80页规定的第二档标准执行。
4、SW-TH200AR型脑电图监护仪及BI8000-8A动态脑电图换能盒癫痫病诊断费每人次260元。
5、“美国贝尼MF-150型乳腺诊断仪”收费标准为:70元/单侧、120元/双侧
6、jk-c型智能化下肢关节康复器收费标准为5.00元/人次
7、MJ-肿瘤固有荧光诊断仪15元/人次。
8、SHP-Ⅱ型射频治疗仪(五官科)8元/次
9、肝病治疗仪10元/次
10、“感觉统合评定”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元
“感觉统合训练”每人次35元(每疗程20次)
11、CI-2颈椎失稳 80元/次(一疗程三次)
急性腰扭伤 50元/次(一疗程1-2次)
梨状肌损伤 50元/次(一疗程1-3次)
12、病理图文图像分析报告10元/张(每例不超过4张)
13、细胞病理学诊断30元/人次
14、对ICU病室危重病人作全血液分析检查,收费标准为:
(1)3+(含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血氧饱和度、标准碱、剩余碱、酸碱度)每人次40元。
(2)6+(含钾、钠、氯、尿素氮、游离钙、酸碱度)每人次40元。
(3)7+(含钾、钠、糖、酸碱度、二氧化碳分压、氧分压、碱酸氢根、剩余碱、氧饱和度)每人次55元。
(4)8+(含钾、钠、氯、尿素氮、糖、酸碱度、二氧化碳分压、剩碱)每人次55元。
15、“JD-1”经皮黄胆仪测定(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测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元。
16、“血清脂阿拉伯糖抗体”收费标准为30元/次
17、“角膜矫形接触镜”进行技术检测服务,全程服务收费标准定为200元(含验光、角膜曲率屈光度检查、裂隙灯检查、角膜地形图检查及复查等服务),其“角膜矫形接触镜”按实际进价另收。
18、静脉留置针及干素帽特殊材料加收材料费12元/人次。(第二次及以后输液时,不能再收注射费及穿刺费
19、肾病、肾衰等病儿在抢救时,确需同时使用二个静脉通道输液者,可以加收一次小儿头皮点滴费。
20、新手术项目分等级如下:
肛会阴联合根治术
甲级三等:尿道内肽镍记忆合金置入术.龟头成形术
乙级一等:尿道下裂修补术
丙级二等:尿道口囊肿切除术
乙级一等:腺状体摘除术
21、心功能检查分析系统(统合心电工作站)按服务内容参照《江西省医疗收费标准中“各种功能检查”的项目标准执行。
二、各地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试行收费项目和标准,超过六个月试行期的自动废止,一律按此文件执行。
三、各单位接通知后,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后执行,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收费票据,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