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体改委《关于2001年深化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意见》批转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2001年深化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意见
(市体改委 2001年1月28日)
2001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开局年。根据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化为手段,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目标,全面加快经济体制创新和综合配套改革。现提出我市200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意见。
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扣我市改革发展实际,坚持以体制创新为动力,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加大市场取向改革力度,为我市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打下坚实基础,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大力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照《
公司法》和有关法规完成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工作。对已改组的公司制企业,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一是依照《
公司法》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并规范运作。二是强化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依照国务院发布的《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国有控股的公司制企业,监事会中的国有股东代表半数以上应由不在企业内部任职的人员担任。三是规范和发展企业集团。现有企业集团应按照《
公司法》的要求建立母子公司体制,母公司对子公司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子公司应依法改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发展企业集团。着手新组建一批企业集团,以集团带动全市工业的发展。
二、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革
积极开拓进入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在加强主板市场融资的同时,认真研究并大力创造在二级市场的融资条件。一是华意集团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优势,实行强强联合,积极创造条件增发新股,实施配股,减持部分国有股;二是加快得雨集团改革改制,突出抓好江西得雨活茶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运行工作,充分利用被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8部委(局)列为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有利条件,按要求完成上市辅导工作,为上市发行股票打好基础;三是深化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各项改革,实行再重组,按优势互补原则,理顺公司架构,积极争取'债转股'的政策支持,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着力探索公司重组整合的有效途径,大胆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起设立新股份公司,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使公司实现良性循环,加快进入资本市场;四是开门子集团公司(焦化厂)尽快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在此基础上,加快筹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步伐,以产权为纽带,推进二次创业,实行资本运作,按要求完成设立材料上报和上市辅导工作,为上市融资打好基础;五是支持转制后的印机公司积极开拓进入资本市场途径,加快规模发展;六是大力支持部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重点是为昌河股份上市发行和电子企业联合改组上市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三、坚持多种形式并举,加快深化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围绕产权制度改革,对中小企业产权构造进行创新,加快实施公有资本从竞争性行业的中小企业有序退出,加速构建经营层控股、经营者持大股的股权结构,大力推进国有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的融合。企业改革要因企制宜,因企施策;加大出售、转让、资产变现的力度,尽快推进国有中小企业民营化进程;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企业,着眼于体制创新、机制转变,形成多元持股、股权适度集中的产权结构模式;引导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积极与企业集团组成专业化协作关系;充分利用级差地租优势,实行土地置换,易地改造;根据企业内部资产效率差别,实行剥离分立,分块搞活;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坚决进行关闭终止,破产重组。注重推进国有陶瓷企业的改革发展,加快经营实体的内在联合,不断形成整合优势,发展民营陶瓷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今年,要基本完成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四、加快启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对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经营。一是选择经济实力较强,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华意电器总公司、陶瓷化工(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产营运主体,由市国资委直接授权经营,即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权能。二是组建一家跨行业、综合性的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由市国资委将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授权其持有经营。该公司以产权为纽带,依法按照持股比例和法定程序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保值增值及国有资产再投入等相应责任。三是组建以国有资产产权为经营对象的投资(管理)公司,由市国资委授权经营。四是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市政府与被授权企业签订经营协议,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
五、加快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在市属重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实行年薪制。对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企业经营机制已基本转换,管理工作扎实,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国有资产逐步稳定增值,并具有高素质领导班子的企业,采取以年度为单位确定经营者的基本收入,并视经营成果分档浮动发放效益收入,效益收入与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实现利润指标挂钩。对经营者试行期权、股权奖励。对经营效益显著、经营者贡献大的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可以现金、股份或补充养老保险等形式实行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奖励一定的红股或股份期权,但须届满经审计和考核合格并经批准后兑现。在国有企业中,进一步加大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的力度。一是在用工制度上,通过转换职工身份,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二是在人事制度上,对各级管理人员实行优胜劣汰,竞争上岗,全面实行聘用制;三是在分配制度上,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大力实行与经济效益挂钩的联产、联质、联耗的全额计件工资制和岗位风险工资制,使全体职工的收入更好地与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和劳动成果全面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建立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进一步调动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 六、大力调整所有制结构,加快发展民营经济
加大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力度,优化我市国有资产配置,通过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放开一般、差的淘汰的方式,加速国有资产从处于竞争劣势的领域逐步有序退出的步伐,大力引导和鼓励多元投资,加强国有经济在公益类、高新技术、支柱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和关键领域的力量。引导部分国有企业逐步退出竞争性行业,大力支持和鼓励市内外多种经济成份购买、兼并国有中小企业,或实行联营、合作与合资、参股、控股,加快民营化进程;通过不断推出和深化多种形式的改革改制,着力突破国有企业负债多、冗员多、历史包袱重等累积性障碍,以促进国有企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总量继续增加、比重适当减少,使我市国有资产比重降低到40%左右。
立足市情,突出重点,加快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服务保障和法制保障,努力营造发展民营经济的良好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快速成长,通过科技进步,低成本扩大,着力培育一批有规模、效益好、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骨干和企业集团。引导民营经济进入大企业的分工协作体系,大力发展相关的配套生产;鼓励民营企业在陶瓷、农产品加工等领域逐步取得主导地位。
七、以经济运行市场化为目标,加快完善市场体系
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放开价格,进一步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继续发展专业商品市场,重点培育生产要素市场,如:资本、劳动力、人才、产权交易、经营者等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八、明确政府职能,加快实现政府管理体制由管制向监控方面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关键是适应市场取向改革和入世需要,改革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对行政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改革,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性审批,实行宏观调控和间接管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竞争性投融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企业成为真正的投资主体;逐步推行招标竞争的方式选择投资主体。基础性项目建设,鼓励和广泛吸收社会各界投资参与。公益性项目要明确具体政府机构和社会公益机构作为投资主体并承担相应责任。加快培育投资市场服务体系,建立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的市场竞争机制,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制。大力推行工程监理制,建立投资项目审计制度。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推进财政改革。
九、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把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作为重点,通过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筹措资金;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同时,要继续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覆盖面和提高基金征缴率。
通过社会保障对象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使退休人员、失业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脱钩,由社区组织统一管理,社会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彻底改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安置办法,逐步使下岗职工由现在先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向直接享受失业保险。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依法规范和管理社会保障工作,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十、加快小城镇综合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
我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应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提高城镇化水平;一是建立适应城市化发展要求的小城镇政府管理体制;二是建立政府、银行、企业和个人多元化投资机制,把市场机制引进基础建设;三是建立与小城镇建设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四是推进小城镇土地制度改革,要着力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产、加、销和农、工、贸一体化经营组织,把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等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参与农业产业开发;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企业为龙头,带动县城经济中产业结构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