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伏季休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1999年广东省伏季休渔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养护海洋渔业资源,促进海洋捕捞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渔民的切身利益为宗旨,以《
渔业法》和农业部《关于在南海海域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的通知》为依据,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强化监管,确保今年伏季休渔的顺利进行。
二、目标要求
从1999年6月1日零时起至7月31日24时止,所有拖网(含拖虾、拖贝)、围网及掺缯作业渔船,不论是单一作业的或是兼业生产的,一律禁止出海生产。休渔渔船实行船回原籍港,网具封存仓,捕捞证集中,严格执行休渔制度。
三、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
1.强化监管
休渔期间,海洋与水产、公安、边防、工商等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实行“海上查、港口堵、市场管、冷库盘”的全方位管理。海上管理以渔政海监队伍为主;港口管理以渔监队伍为主;其他管理以工商、公安等部门为主。海陆结合齐抓共管,不留死角。
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渔港的管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渔港,要派出工作组驻点和巡回检查,严格把好管理关。
要加强对非休渔渔船的管理。对刺钓作业渔船要加强监管,防止其变相更改作业从事拖网、围网或掺缯作业;外籍渔船、流动渔船、港澳台渔船、外海区渔船及其他有关渔船均须按伏休规定严格监管,不得例外。
2.严格执法
对休渔期间在海上违规作业的渔船,要从重给予处罚,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没收渔获物、渔具和吊销捕捞许可证。对严重违反休渔规定、聚众闹事、抗拒管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宣传
除了广泛宣传休渔工作的意义外,及时通报伏休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伏休工作做得好的集体和个人。对休渔期间顶风违规的渔船和人员公开曝光,尤其是抓好第一艘违规渔船和第一个违规船主的公开曝光。
4.搞好服务
按照堵疏结合的方针,引导部分渔民合理调整作业或修船、修机补网,安排渔民参加技术培训和学习
渔业法律法规,组织有条件的渔民外出参观、旅游、考察等。各级渔监部门和渔业镇要切实安排好渔船停港的锚地、泊位,指导和帮助渔民搞好船只保养,同时加强渔港港务管理,为渔民休渔创造一个良好的停泊、避风、卫生、治安条件,有关部门要做好开捕前的供油、供水、供冰等后勤服务保障,确保渔民在8月1日零时能正常出海生产。
四、注意事项
1.严格界定休渔对象。我省实行休渔的渔船是:所有拖网渔船,包括拖虾、拖贝渔船和拖网、拖刺、拖钓兼业渔船;围网渔船,包括围、刺钓兼业渔船;掺缯渔船,包括掺缯与刺钓兼业渔船;外海区渔船,流动渔船,港澳台渔船、外籍渔船也不得例外。
2.严格执行休渔规定。凡是要实行休渔的渔船,休渔期间原则上不能改作刺钓作业;如果渔船船主坚持要改,休渔后不能再改为拖网、围网或掺缯作业。休渔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违规作业渔船供油、供冰、不得代冻、代购、销售未经渔政海监部门处理的违禁渔获物,对不需休渔的渔船实行凭有效捕捞许可证补给,防止出现漏洞和避免影响这些渔船的正常生产。
3.严格依法行政。休渔管理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依法行政,防止简单粗暴和矛盾激化。执法量罚不得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除了集中捕捞许可证外其他渔船证件不要集中;渔政、渔监、船检要积极实行联合执法,一个窗口、一条龙为渔民服务。
4.加大渔业资源的管理力度。对滩边罟、电炸毒等严重破坏资源的作业,要坚决清理,从重处罚。要继续清理整顿“三无”渔船、外渔区渔船和沙滩船厂,打击各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全面提高渔业管理水平。
5.加强渔船安全管理。休渔期间,渔船要切实采取措施防风、防火、防盗,做好伏休安全工作,各渔业镇要抓落实,切实负起责任,海洋与水产(渔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并加以指导。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