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2001年6月10日,绥滨县一居民拨打省长信访电话反映该县盛蕴热电有限公司下属绥滨造纸厂,每天向松花江中直接排放大量污水,严重污染了松花江水质。省长信访电话办公室于6月12日发函交办给鹤岗市处理。6月26日,鹤岗市市长信访电话办公室上报了结案报告,并附绥滨县环保局处理意见,称已于2001年6月18日下达关停该造纸厂的通知。省长信访电话办公室根据群众的继续举报,于2001年11月再次交办给鹤岗市处理,11月28日鹤岗市市长信访电话办公室上报结案报告,并附绥滨县环保局处理意见,称该造纸厂已关停,并将进一步进行执法检查。在此后的1年多时间里,群众又多次反映这一问题。2003年4月22日,省长信访电话办公室通过暗访发现,该造纸厂仍在开工生产,大量污水直接排入松花江,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引起当地群众强烈不满。
这一典型事例说明,当前在个别地方和部门,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仍然存在严重的问题,与省委提出的“两风”建设总体要求还有相当差距。现按照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和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意见,对鹤岗市长电话办和绥滨县有关部门工作作风不实,不认真查办省长信访办交办事项、不真实反映情况,致使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各地、各部门都要以此为例,对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一、按照“两风”建设的要求,集中对影响工作落实的突出问题进行彻底查摆,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边查边改。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扎扎实实地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各种问题,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挂在心上,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着力解决好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一致性的问题,增强群众观念,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实反映情况,切实解决问题,层层抓好落实,坚决克服和避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的发生。
三、举一反三,对目前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信访问题,加大就地解决问题的力度,严格掌握结案标准,疑难复杂的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久拖不决的问题要限定解决时限,重点疑难案件,上级机关及主管部门要直接查办,提高信访案件一次办结率。
四、加强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的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工作标准,用严密的制度保证工作各环节的落实。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从受理开始,直至问题解决都要落实具体的承办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要追究承办人的责任,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要追究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