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铁路集团公司、广梅汕铁路责任有限公司、平南铁路公司:
为了引导客流均衡上路,减少春运高峰期我省地方铁路客运运输的压力,根据《国家计委关于2000年春运期间对部分铁路旅客列车实行浮动票价问题的批复》(计价格[2000]8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2000年春运期间我省地方铁路客运票价实行上浮的政策。现将我省地方铁路各线路的具体上浮办法和上浮幅度通知如下:
一、广梅汕铁路责任有限公司、三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平南铁路公司春运期间跨局客运票价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8号文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上述三公司管内旅客列车客运票价节前9天(1月27日至2月4日)和节后18天(2月7日至2月24日)可在原有票价的基础上上浮20%。为了方便计算和售票,实行定额上浮票价,即原票价在30元至70元的每张加收10元,原票价在71元至120元的每票加收20元,120元以上的每票加收30元。
二、南岭、曲仁、梅隆铁路在1月27日至2月24日期间客运票价可在上浮不超20%的幅度内由企业自行确定具体票价。
三、春运期间,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学生、儿童的地方铁路客运票价不上浮。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相关的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