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发局,各先进技术企业:
根据《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及我市《外商投资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确认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1999年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的年度考核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1999年12月31日之前经我局审核确认的先进技术企业。
二、考核的内容:企业1999年度生产、销售经营、技术转让与实施、产品质量、国产化进度、年度外汇平衡及中外合资比例、合作条件变更等情况。
三、考核的时间:考核工作从2000年2月29日开始。3月15日前各先进技术企业需上报《深圳市确认(考核)先进技术企业申请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1999年财务报告书》(复印件)等考核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并按不合格论处。
根据各先进技术企业上报的考核材料,我局将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考察。通过考核,合格的企业可继续享受先进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待遇(见附件一);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其先进技术企业称号,并要补交当年度已享受优惠政策而减免的税费。为进一步加强对先进技术企业的管理服务和宣传工作,从今年起,各先进技术企业必须严格按要求在每季首月10日前报送《先进技术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二)。连续二次未按要求上报的,当年考核按不合格论处。
请各先进技术企业接此通知后,于3月5日前到我局技术质量处领取《深圳市考核先进技术企业申请书》,并按时报送考核材料。
联系地址:上步中路市府二办437室
联系电话:2104364
联 系 人:杨宇清
附件一:《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主要优惠政策待遇》
附件二:《先进技术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略)附件一: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主要优惠政策待遇
1?按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2?外商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大陆)境内再投资举办、扩建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举办、扩建其它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的40%;
3?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需要借贷的短期周转资金,以及其它必需的信贷资金,经中国银行审核后,优先贷放;
4?外商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时,免缴汇出额的所有税;
5?免缴土地使用费五年,五年后再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五年;
6?生产的产品可100%内销;
7?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企业技术改造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8?除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或者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和住房补助基金外,免缴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