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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关于做好我市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理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1999年全省市长座谈会和粤府字(1999)40号文关于全省在2000年底前实现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是省委、省政府在新形势下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深化改革、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经济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建立现代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对我市“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给予重视,把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当作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二、 明确目标,抓住重点。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我市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的对象是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及其建立了法定劳动关系的职工。市、县、区(功能区、管理区)国有、集体企业及其职工参保率要达到100%,外资、私营企业及其职工的参保率要达到95%以上,镇办等其他企业及其职工的参保率也要达到95%以上。重点抓好应参保而至今仍未参保的企业及其职工,尤其是拒不参保企业的有关参保工作。为此,凡符合基本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用人单位,必须于2000年4月20日前到市社会保险局及其下属各分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如实申报职工工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落实措施,责任到位。
  为了确保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目标的实现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必须落实措施,责任到位。
  (一)实行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工作领导责任制。要把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工作的完成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各县、区(功能区、管理区)以及市直各有关部门的第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工作负总责,并明确分管领导,层层包干,抓好落实。凡是未达到参保率和基金收缴率两个95%的县、区(功能区、管理区),当年五项保险收不抵支时,超支部分(不包括个人帐户资金)由市统筹基金和县、区财政各负担50%,同时,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要向社会公众说明情况,讲清问题;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给予奖励表彰。
  (二)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都要立足本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的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参保和缴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处罚;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手续,审核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制定并向地税局提交社会保险费征集计划;地税部门负责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追缴工作,保证社会保险费足额征缴入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工商年检时,对未办理保险登记的企业不予年检,对逾期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暂扣营业执照;外经部门负责动员督促外资企业积极参保,同时,在外资企业年审时也要参考工商部门的做法,加强外资企业参保的督促落实工作;工会组织要从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出发,监督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三)实行社会保险联审制度。用人单位凡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不得从市外招调职工;到市、县、区人事或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劳动合同鉴证、工商年检等手续时,均应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不按规定办理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各职能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和反馈,防止出现漏洞。
  (四)加强检查,严肃执法。2000年4月底至5月初,我市将组织一次由劳动、社保、财政、税务、工商、外经、经协、工会等单位参加的社会保险执法检查,各县、区(功能区、管理区)主要领导也要参加检查,并就本地区社会保险“全覆盖”完成情况进行工作汇报。检查结束后,将公布各县、区(功能区、管理区)的参保和基金征缴情况,对完成情况好的县、区(功能区、管理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参保或欠费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予以处罚。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市属各新闻单位要积极支持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的工作,要围绕“全覆盖”工作的意义、内容和政策制定具体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一定规模和时间跨度的专题宣传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积极参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予以表彰;对个别拒不参保、拒不缴费的典型予以曝光。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工作的领导,使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珠海市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何宁卡(市政府),副组长:陈元胜(市劳动局、社保局);成员由劳动、社保、财政、税务、工商、宣传、工会、经协、外经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市的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同时,各县、区(功能区、管理区)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抓好本地区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的工作,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情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我市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的任务在2000年底前圆满完成。

                              
二000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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