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新世纪第一个新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民政部、总政治部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的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全面建设大局,扎扎实实地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
新年春节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拥军优属宣传教育。这项工作要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对于实施'十五'计划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热情。要广泛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和科技强军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爱国拥军思想;要把双拥教育与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结合起来,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双拥工作,对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大意义,做到改革不忘国防建设,生活富裕更重拥军优属;要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各界为革命功臣奉献爱心的感人事迹,宣传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模范。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军民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国防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热爱人民军队,尊重、关心、爱护、帮助革命功臣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
节日期间,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可组织慰问团(组),走访慰问驻军部队指战员、军队离退休干部、部队住院的伤病员和优抚对象;召开军政军民座谈会、优抚对象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座谈会以及各种形式的联欢联谊、慰问演出等活动。要组织和动员各部门、各行业、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结合自身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热情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切实帮助部队解决训练、工作、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广泛开展智力拥军、科技拥军活动,为部队全面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三、认真落实各项拥军优抚安置政策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作为拥军优属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单位,对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维护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保护军事设施安全、做好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情况等,普遍进行一次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烈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提高优抚保障水平,促进拥军优属工作在基层落实。目前部队正在实行后勤保障社会化的重大改革,各级政府要积极给予协助,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拥军优属活动要勤俭节约,讲求实效,防止铺张浪费,所需的经费由当地政府财政解决。各地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情况,请于2001年2月2日前书面报市民政局。
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