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汕头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2月下旬在汕头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草案);二、听取和审议汕头市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汕头市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
汕头市立法条例(草案)》;八、选举事项;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