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局《
经纪人管理办法》和《
深圳经济特区经纪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经纪活动的监管,现就从事中介、经纪、咨询服务的专业经纪人企业2000年度年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区内从事中介、经纪、咨询服务等专业经纪人企业集中到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办理年检。
二、凡从事中介、经纪、咨询服务等专业经纪人企业,要到专业市分局年检窗口领取《经纪资格认定审核登记表》,提交四名以上从业人员持有相应项目经纪人资格证书,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后,方可办理年检。
三、年检日期:2001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专业市场分局年检地点:新洲南路东方明珠大厦二楼办证大厅; 咨询电话:3895278 3874533 3419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