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我省生产的羟氨苄青霉素胶囊等部分中管(非代表品)药品价格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羟氨苄青霉素胶囊等7种药品,原属中管或我省列管药品,现已列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国家下达医保目录药品价格前,请通知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暂按我局核定的价格,自2001年1月20日起执行。
二、部分市申报的药品,国家和省原已下达价格,不重新公布,现予以明确:
1、东莞市报来的羟氨苄青霉素胶囊0.125g×10粒和0.125g×50粒两种规格,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1787号文调整下达的价格执行;头孢拉定胶囊0.25g×10粒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855号文调整后的价格执行;百炎净片0.48g×100片和扑热息痛片0.5g×100片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98)676号文公布的价格执行;雷尼替丁胶囊0.15g×14粒、0.15g×20粒和0.15g×30粒3种规格以及乙酰螺旋霉素片0.1g×12片的价格,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403号文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2、佛山市报来的羟氨苄霉素胶囊和干糖浆的GMP价格,暂按我局粤价(1999)119号文和粤价(2000)136号文公布的价格执行。
附表:
羟氨苄青霉素胶囊等药品价格表
0.15g×20粒 瓶 7.90 GMP价格
0.15g×30粒 瓶 12.80 GMP价格
0.1g×50粒 盒 6.80 GMP价格
(对乙酰氨基酚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