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举办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师资骨干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规划局(规划国土局)、城建局(市政园林局、公用事业局、市容环卫局、城管办、水务局)、房管局(国土房管局、住宅局),顺德市建设局、规划国土局:
  省建设厅已于9月13日发出了《关于举办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师资骨干培训班的通知》(粤建法函[2002]388号),要求各单位派员参加培训,绝大部分市的建设部门非常重视,已按要求选送了师资人员,但也有一些城市的建设部门尚未选派人员参加。为了更好地办好这期培训班,确保“四五”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做好师资骨干人员的选送工作,尚未选送人员参加培训的,要抓紧落实。原定报名截止日期推迟至9月24日上午。
  二、培训时间:9月26日-9月29日,请各学员于9月25日下午直接到培训地点报到。
  培训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20号华山宾馆,联系电话:020-87763868
  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电话:020-83133640、83133530。
  三、请各学员自备一张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以便办理《广东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师资骨干培训合格证书》。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二年九月二十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