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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浙江省与上海市经济技术合作会谈纪要》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委,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直属各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浙江省与上海市经济技术合作会谈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12月21日至23日,以张德江同志为团长,柴松岳、李泽民、刘枫同志为副团长,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地)负责人参加的浙江省代表团赴上海市学习考察。代表团围绕依托上海、服务上海、发展浙江这个主题,重点学习考察了上海对外开放、国有企业改革、城市建设和管理、高新技术产业、金融证券业和发展文化产业等方面的工作。黄菊、徐匡迪、陈铁迪、王力平等上海市领导同志与浙江省代表团进行了座谈交流,并陪同考察。在上海期间,两地政府领导还共同签署了《全面推进浙江省与上海市经济技术合作会谈纪要》。
  浙江与上海的合作与交流源远流长。近几年来,浙沪合作与交流更为密切、更为频繁,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横向合作。实践证明,通过联手合作,可以使双方的区域、资源、技术、人才优势得到互补,促进经济布局更为合理、要素配置更为优化,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共同发展。
  面对新世纪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我们更要把加强浙沪合作作为加快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要主动加强与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贸合作,接受上海的辐射,甘当配角,有所作为,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联合发展、共同繁荣的方针,不断拓展新的合作渠道和合作方式,不断提高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更有力地推进浙沪经济合作,以新的姿态跨入21世纪。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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