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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批复
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计划内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报告》(镇炼化[1999]193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1999]104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计划内石油液化气出厂价格调整为每吨2275元;计划外石油液化气出厂价格按国家计委“关于整顿成品油价格秩序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0]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调整后的价格自2000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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