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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物价局关于对湛江市区瓶装石油液化气实行零售价格公布制度的通知

市区各石油液化气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瓶装石油液化气市场秩序,稳定市区瓶装石油液化气价格,及时跟踪瓶装石油液化气的销售情况,增加各瓶装石油液化气零售价格透明度,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各供气公司的价格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湛江市范围内,对各供气公司实行瓶装石油液化气零售价格公布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瓶装石油液化气零售价格公布制度,一是让消费者有所选择,明明白白消费,从而享受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燃气,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让各供气公司及时掌握我市燃气市场零售价格信息,促进燃气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出合理的供气价格参与市场竞争。三是提高燃气价格管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为上级价格管理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燃气价格信息,为政府决策服务。

  二、从二OO二年十二月起,定期对湛江市各供气公司的瓶装石油液化气零售价格在湛江晚报和湛江电视台的《物价广场》节目中向社会公布,各供气公司要高度重视,必须做到每月十五日和三十日定期向市物价局上报燃气进货价和零售价,并指定专人负责报价,积极配合我局开展这项工作。

  三、各供气公司要确保瓶装石油化气价格公布时间的及时性和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瓶装石油液化气销售要明码标价,我局将定时派调查员到各供气公司抽查其实际执行的瓶装石油液化气零售价格,在抽查中如发现有拒查、虚报、瞒报现象的,按《价格法》予以查处。

附:湛江市瓶装石油液化气进货、零售价格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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