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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游泳训练班及游泳门票收票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游泳馆:
  你馆《关于游泳训练班及游泳开放价格审定的报告》收悉。根据你馆对场地设施条件的改进,以及因水、气价格调整运转成本增大等原因,现将你馆游泳训练班及游泳门票收费标准等事项批复如下:
  一、游泳训练班收费标准,成人每人每期180元,儿童每人每期150元(每期不少于11天,每天训练不少于1.5小时)。
  对外开放游泳零售票价每人每场为15元(每场时间不少于3小时30分)。
  二、以上收费为服务性收费,应依法纳税,并实行明码标价。
  三、本文从2000年5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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