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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暂停省道遂筠路安岳至安平段28公里公路项目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资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省道遂筠路安岳至安平段28公里项目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路(1997)49号文批准试收费,试收费期限从1997年3月25日至1998年3月25日止。现试收费期限已过,鉴于该路正在维修整治,路况差,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研究,决定从2001年3月1日起暂停该项目收取车辆通行费,待整治结束通过验收,审批后开始正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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