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委员会:
你委《关于成都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收费标准的请示》(成卫招(2001)01号)收悉。根据国家五部委局《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以及省五厅委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办法的通知,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成都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收费标准暂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标书工本费350元/本。
二、投标报名费50元/单位。
三、中标服务费为中标药品的购销合同金额的1.5%。
上述收费标准从二00一年四月十七日起执行。待国家和省标准下达后,再按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