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达州电业局农村分类综合电价的请示》(达市价工(2001)90号)悉。达州电业局供区的农村分类综合电价自1999年2月执行以来,四川电网目录电价已作了两次调整;同时,随着“两改”的深入开展,低压电能损耗降低,运行维护费和电工报酬增加,农网维护管理费需重新核定。经研究,同意你局在对农网维护管理费从严从低核定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达州电业局所属五个供电局的农村分类综合电价。现批复如下:
一、达州电业局所属五个供电局农村分类综合电价见附表,此价格为达州电业局供区所有农村场镇和农村用户的最终到户价格。
二、对达州电业局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由你局制定专项管理办法,督促电业局管好、用好该项费用。
三、分类综合电价调整后,对农村电价的各项优惠措施仍按省物价局川价工(2001)154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调整后的分类综合电价,从2001年9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附件:达州电业局农村分类综合电价表
附件: 达州电业局农村分类综合电价表 元/KWH
居民生活 非居民照明 商业 非.普工业 农排
通州供电局 0.65 0.77 0.81 0.732 0.115
大竹供电局 0.67 0.77 0.81 0.76 0.115
达县供电局 0.68 0.77 0.81 0.762 0.115
万源供电局 0.72 0.77 0.81 0.80 0.115
宣汉供电局 0.69 0.77 0.81 0.77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