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2年,我市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明显,连续第七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全市社会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根据2002年耕地保护责任制要求,经考核,市国土资源局、义乌、东阳、永康市人民政府被评为一等奖;兰溪、婺城、金东、浦江、武义、磐安等县(市、区)人民政府被评为二等奖。为激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和3万元,奖励经费分别在市、县(市、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中列支。希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一步抓好耕地保护工作,努力拓展用地空间,确保全市连续第八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提升工业化、加快城市化、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用地保障。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