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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供地效率切实保障建设用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具体建设项目供地速度,提高供地效率,保障快速增长的建设用地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就建设用地供地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建设用地供地项目审核审批工作为重点,上半年集中抓好农转用批次报省工作,下半年集中抓供地项目的审(报)批。市人民政府将于9月底止基本停止2003年使用土地整理指标农转用批次的上报,集中精力抓供地。到年底,各县(市、区)供地率必须达到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当年新批准农转用地50%以上、2002年批准农转用地80%以上、2002年以前批准农转用地95%以上的目标。

  二、提高土地利用率,清理闲置土地
  具体建设项目要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单位面积土地产出率。在供地审核报批工作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规划部门把好土地利用率关,防止圈地,提高供地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加大清理闲置土地力度,已预安排项目的建设用地,一年内不办理供地手续的,原则上另行安排项目;供地批准后,闲置超过一年的,要收取土地闲置费,超过两年的,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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