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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加强药品使用管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依据《淄博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淄政办字[2006]6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淄博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淄博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药品使用管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按照“淄博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药品使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1、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专业组织,明确合理用药管理职责。
  2、区县以上医疗机构有关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得到建立和健全。
  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社会人群安全、合理用药意识显著提高。
  4、医疗机构用药合理性提高,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重点
  以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为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的重点。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专业组织。全市区县以上医疗机构要建立由医疗、药学、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设立由相应人员组成的药事管理组。药事管理专业组织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二)完善合理用药管理的规章制度,促进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各医疗机构要完善合理用药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药品新品种筛查制度、药品分级使用管理制度、处方点评制度和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制度等。严格新品种进院审查,防止同一品种药物品牌过多过滥。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抗菌药物、激素类药品、高价位药品等对临床药物治疗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影响较大的药品,进行临床使用权限划分,强化各级医师特殊药物使用权限管理。定期对处方进行药物应用合理性的评价,及时发现并采取针对措施纠正药物应用中的问题。对本单位各类抗菌药物的用量进行动态监测,对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逐步实施应用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
  (三)建立完善药物临床应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全市区县以上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本单位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处方集和抗菌药物应用规范。有条件的医疗单位可以制订其他类别药物的临床应用技术规范,指导临床应用。加强对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四)积极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积极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自觉性和技术能力。
  (五)开展面向患者和社会的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宣传单、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在门诊、病房等处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全市区县以上医疗机构要在门诊设立“用药咨询”处,负责向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进行安全用药知识宣传。
  (六)开展药物临床应用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组织进行药物(包括医院制剂)临床应用情况的检查,包括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落实情况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情况等,并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材的购进、养护、检验等的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
  (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疫苗、医疗器械等产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重点监测和再评价,及时上报和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
  (八)增强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处置能力。全市区县以上医疗机构要建立群体性药物不良反应应急预案,视情适时采取应急措施,提高防范药害事件发生的能力。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1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制定本辖区(院)内药品使用环节整顿的工作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对本辖区、本单位开展合理用药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5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对药品使用的各个环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卫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2007年6月)
  监督检查结束后,各区县卫生局对药品使用环节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上报市卫生局。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合理用药工作,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在工作中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实现专项行动的无缝隙衔接。
  (二)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将加强合理用药专项工作与当前开展的“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和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积极促进整改,妥善解决问题。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管理缺陷问题应书面责成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踪检查,提高药品使用管理水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如药物不良反应问题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等,必须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四)加强廉政工作,严格检查纪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把专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对药品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肃惩处索要和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等行为。在对药品使用环节进行检查时,应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检查工作纪律和检查标准。检查不得妨碍药品使用单位的正常诊疗和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查单位的任何财物。检查人员在检查前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提前透露检查时间和内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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