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计划局、有关市、县(区)物价局:
经审核,略阳县价格认证中心、澄城县价格认证中心、佳县价格认证中心、城固县价格认证中心、大荔县价格认证中心、汉中市汉台区价格认证中心、华阴市价格认证中心、蓝田县价格认证中心、西安市灞桥区价格认证中心、凤翔县价格认证中心、高陵县价格认证中心、平利县价格认证中心、宝鸡市渭滨区价格认证中心等13个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条件,同意授予上述单位《陕西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机构资格证》。请你们严格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