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西安市200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2年9月26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梁淑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西安市2001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石桂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西安市200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西安市200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同意市财政局局长梁淑贞所作的《关于西安市2001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同意市审计局局长石桂英所作的《关于西安市200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0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强化税收征管,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高度重视新财源的培育和建设,不断壮大我市财力;继续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依法理财;切实加强对财政和国债投资项目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继续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力度,扩大审计范围,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