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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浦东新区发展计划局:
  根据人事部、国家计委《关于实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人事部办公厅、国家计委办公厅办发(2000)38号文件确定的考试合格标准,国家计委已对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结果进行审核,并印发了《计办价格[2000]642号》文件,公布了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现结合本市情况,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上海地区通过本次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的合格人员共12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我局将会同市人事局尽快向合格人员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计委用印的《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按照人事部有关规定,考生要求查阅本人试卷的,只查阅卷面合分是否准确。查阅时须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市考试中心介绍信,由我局统一报国家计委核查。查阅时间为认定考试结果公布后三个月内。

  四、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合格人员应当在取得《价格鉴证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注册申请,经我局初审后,统一报国家计委办理注册。报送注册初审结果的截止时间为2000年11月20日。
  查阅试卷和办理注册的具体事宜,请与市价格认证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4432230。

附件:上海地区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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