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达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三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转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03]4号),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目标任务,要求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指导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认真贯彻省委办、省政府办文件精神,对于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挑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监督,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我市陆续建设了“金关”、“金税”、“金财”、“金盾”、办公资源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一批政务信息化工程,但还没有制定出完整的发展规划,也没有建成网络平台,离省上的要求差距甚远,与兄弟地市相比也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电子政务建设标准不统一,统筹规划、协调能力较弱;各级党委和政府机关办公网建设缓慢,已建成的部分不能互联互通;网络规模小,业务系统水平低,应用和服务领域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共享程度低;网络安全和管理存在一定隐患,法制观念薄弱等。为此,现就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政务工作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通过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增强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市电子政务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统一规划,加强领导。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面规划,防止各自为政,避免重复建设。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要正确处理和协调市与县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
——需求主导,突出重点。电子政务建设必须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政府业务的需要,结合人民群众的要求,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讲求实效,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当前要重点抓好建设网络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整合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业务系统。
——整合资源,拉动产业。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充分利用我市已有的网络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加强整合,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要在符合标准的条件下优先使用国产设备与软件,逐步推进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外包和托管模式,带动我市信息产业发展。
——统一标准,保障安全。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电子政务标准,规范和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综合平衡成本和效益,一手抓电子政务建设,一手抓网络与信息安全,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要求,制定并完善我市地方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依托省和地方数据传输网,建成市、县两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以及政府门户网站。形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政务信息网络体系;基本建成基础性、战略性的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初步形成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与信息安全的保障体系;建立规范的电子政务培训制度;制定和完善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法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这些工作完成后,我市各级党政机关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指挥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将得到较大的改善和加强,电子政务体系和框架将初步形成。
“十五”期间,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加快建设我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结合我市实际,调整和完善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编制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纲要。市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两网之间物理隔离。市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连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及市级机关和各县(区),逐步实现互联互通。
——政务内网是市级各部门的办公业务网络,将主要为领导决策和指挥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服务,并承担公文、应急、值班、邮件、会议等办公业务及面向市级政务部门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市级电子政务内网平台要覆盖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与省级电子政务内网之间物理隔离。
——政务外网主要运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不需要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要利用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与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相连,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在逻辑隔离和网络安全的基础上,整合政府各部门对外服务和管理的专项业务系统。
2、加快建设和整合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推进公共服务。各级政府部门在内部业务网络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积极性,在政府公众信息网络平台上建设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发布和互动式网络应用服务,建立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与企业、居民的互动。网上政务服务主要设立政务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办事指南、网上查询、在线办理、投诉举报等栏目,促进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环境保护、“防伪打假”、“扫黄打非”等服务。
3、加快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系统。要积极配合国家电子政务一期工程和十二个重要业务系统的建设,继续完善已取得初步成效的办公资源系统、金关、金税、金融监管等四项工程;启动和加快建设宏观经济管理、金财、金盾、金审、社会保障、金农、金水、金质等八个业务系统工程,带动我市工商管理、科技、教育等业务系统的建设。业务系统要统一规划,按照业务性质,分别在内网和外网上运行。凡涉及到国家秘密和政府内部业务的系统按照内网要求建设,非涉密业务系统按照外网要求建设。业务系统建设要根据业务分工,由各部门分别负责实施,分阶段推进。
4、规划和开发重要的政务信息资源。为了社会对政务信息资源的迫切需求,要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专项规划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的要求,加快启动我市人口基础数据库、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等四个重点数据库。四个重点数据库建设应根据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的原则,做好信息的采集、基本数据整理、入库等工作。同时,要加快科技、教育、旅游、政务档案等数据库的建设,为各级领导和宏观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要重视对数据库的再开发及应用。
5、加快建立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落实标准化体系。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按照国家关于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框架,建立健全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和管理制度。建成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应急支援中心和灾难备份中心。认真贯彻国家电子政务的统一标准,落实电子政务标准体系。
6、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培训和考核。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有效地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信息化基础知识、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落实培训机构,制定考核标准和制度。
三、主要措施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协调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科学的审议和评估机制。
2、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提出网络平台实施方案,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信息中心负责市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党政各部门业务系统和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由各部门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属于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属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运行的业务由市信息中心组织实施。所有业务系统和基础数据库系统必须在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上运行。各部门接入国际互联网,必须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中心网站相链接,以便在国际互联网上形成全市统一的窗口和门户。需要协同建设项目,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或组织有关部门,负责电子政务的标准体系和安全规范的制定,提出全市电子政务统一的地址、域名、路由、信任和授权体系、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规范,为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创造基础条件。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发[2002]51号)精神。
3、稳步推进,严禁重复建设。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精神,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和业务系统建设。加快整合目前分散的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建成与省电子政务网络标准一致的、统一的市级政务网络平台。新建的业务系统,原则上要利用统一的市级平台,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严禁重复建设。已经建成的业务系统和网络,要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抓紧调整,逐步规范和完善,实现与统一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要逐步规范业务流程,增加网上业务,加强公共管理和服务。
4、加强信息资源建设,保证网络和信息安全。各县区、各部门要开发和利用本部门信息资源向社会提供公众信息服务,重视和加强信息资源建设,积极组织信息资源上政府公众信息网。上网信息包括部门职能、领导成员、机构设置、办事程序、政策法规、行业动态以及需要向社会发布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内容。要切实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网站建设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互联网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网络和信息安全。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是可公开的信息,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内部信息不得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信息,须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
5、规范试点。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组织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试点与示范工作。要明确重点、抓出实效,防止一哄而起、盲目追风。
6、保证建设和运行资金。按照《意见》的要求,市级电子政务建设所需资金、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和预算内专项建设资金。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对贫困地区电子政务建设的资金支持。业务系统的建设,鼓励采取联合建设、服务外包和托管等市场运作的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筹集建设经费。凡是由财政投资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
7、创造有利于电子政务发展的外部环境。要加快制定电子政务建设的技术政策,实施有利于信息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大力推进已经开发成功的软件推广应用工作。要加快研究制定电子政务项目概算标准,保障运行维护和培训经费,特别是要合理确定和提高软件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比重。研究建立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机制。
榆林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