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西安外事职业学院举办的中外合作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大专班学费标准(试行)的复函

西安外事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2004级TAFE新生收费及日常收费项目标准》(院财(2004)3号)和《关于动画与游戏专业和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游戏软件设计方向)生均教育成本测算的报告》(院财(2004)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经研究,同意你院与澳大利亚TAFE南悉尼学院合作举办的国际商务及计算机信息管理两个专业的三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大专班学费标准(试行)按每生每年12500元标准收取。住宿费按民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现行住宿费标准收取。
   请你院在实施收费前,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收费。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应按《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学校收费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价费发(2004)90号文件执行。
   本复函自2004年秋季开学起试行。
2004年9月14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