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使广大国内外投资者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无锡市政府在贯彻执行中央、省方针政策过程中,结合无锡实际制定的政策、法规、规章,帮助投资者和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市政府政策信息、重大举措和政策、措施,规范政策发布和释疑工作,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市政府发言人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设立政策发言人市政府秘书长丁卜人担任市政府发言人,负责政府重大政策的发布和释疑,扎口、协调各部门政策发言人的政策发布、释疑工作。市各委、办、局及有关机构明确一位负责人担任政策发言人,受市政府委托,按照统一的原则、基调,发布、解释涉及本部门的有关政策。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先在市计委、经委、外经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无锡海关、无锡商检局等部门设立第一批政策发言人,名单如下:
叶永福 市计委主任
李延人 市经委主任
马友梅 市外经委主任
张士怀 市财政局局长
张士龙 市国税局局长
华元根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茂章 市工商局局长
刘万里 无锡海关关长
许国清 无锡商检局局长
二、政策发布的内容
发布本市、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确定的大政方针的政策意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的实施意见,重点发布鼓励和促进投资,优化投资环境,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解答投资者提出的疑问。
三、政策发布的时间和程序
原则上每个季度发布一次;重要政策可随时发布。
政策发布的程序为:
(一)市政府每半年公布一次政策发布专题建议目录,征求有关各界意见,增强政策发布的针对性和社会参与性。
(二)各职能部门政策发言人根据每次政策发布会的主题,准备有关政策发布内容,并围绕专题准备相关材料,提前报市政府审核。
(三)全年所有政策发布内容汇编成集,作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和政策透明度的参考依据。
四、政策发布的形式
发言人对外发布、解释政策,通过下列形式进行:
(一)召开以外方代表为主要对象的政策说明会;
(二)召开各种经济成份的经济界人士参加的政策说明会;
(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和解释政策;
(四)结合全市重大活动有针对性地举行政策说明会。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