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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模具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
福州、三明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模具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财税[1998]1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享受模具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企业名单
  序 号     企业名单    企业详细地址
   1  福州模具厂     福州市福马路124号
   2  福建工模具厂    福建省三明市陈大镇
   3  福建榕新塑料模具厂 福建省闽侯县白沙镇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模具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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