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陕西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做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2006年度参加考试人数调查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计委)、杨陵示范区发展计划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是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是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精神,中国投资协会具体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是职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为了做好明年首次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做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2006年度参加考试人数调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调查表,于2005年8月25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
  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87294280

二OO五年八月一日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做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2006年度参加考试人数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
  2004年12月16日,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是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规定,中国投资协会具体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是职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国投资协会为了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做好该项制度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需要预测2006年全国参加考试的人数。
  现将中国投资协会制定的调查表印送你们,请协助填写,并于8月底前反馈中国投资协会。
  中国投资协会通讯地址:北京阜成门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
  邮编:100037
  联系人:顾炳熙 电话:010-66579127 ,13601072271
      冯晓东 电话:010-68096401 ,13621228938
  附件:一、2006年度报考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人数调查表
     二、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是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