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ぉ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市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山西省《实施〈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顾全大局,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完成了政府分配的退伍军人安置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国防建设及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涌现出了一批在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市政府决定,对这些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号召有关单位向先进单位学习,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附:受表彰单位名单ぉ
晋城市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中央、省、市单位
郑州铁路分局
晋城矿务局
市煤炭运销公司
省运晋城分公司
江淮机械厂
晋普山煤矿
市百纺公司
市纺织厂
市望云煤矿
市北岩煤矿
市伯山煤矿
市莒山煤矿
市建筑总公司
二、县(市、区ぉ单位:
阳城县人民政府
阳城县二轻工业局
城区军安办
高平市马村镇人民政府
高平市化肥厂
陵川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泽州县晋庙铺镇人民政府
沁水县端氏镇人民政府
城区交通局
泽州县三八煤矿
沁水县永安煤矿
陵川县化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