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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改斗争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全市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政府工作的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
  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的具体实施办法。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廉政建设。要以身作则,言行一致,模范遵守党纪国法。领导班子其它成员也必须在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负起应负的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落实责任制相配套的具体工作制度和保障性措施。
  1、要认真实行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坚持从严治政,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廉政建设纳入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要把落实责任制同完成今年的反腐败任务、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追究重大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对于那些不认真完成应承担的反腐败任务,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的;在职责范围和配偶、子女出现重大问题的;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腐败现象或不正之风,采取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不查不纠的;对明知班子成员有问题,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以致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能力解决而不认真解决,造成群众集体越级上访的,都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或部门一把手的责任。
  2、要继续实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票否决”制度。要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同经济建设等项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由于领导失职,疏于管理,使本地区、本单位特别是领导班子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除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者,追究领导责任外,年终考核工作将实行“一票否决”。
  3、要继续实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题研究和汇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自下而上,逐级交帐,层层落实。部门主要领导每半年要向分管副市长、副县(市、区)长书面汇报一次,分管副市长、副县(市、区)长每半年向市长、县(市、区)长汇报一次,市长每半年向省政府和市委汇报一次。同时,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4、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在决定国有企业、直属部门和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的晋升、调任、转任、轮换、退休、辞职、辞退、解聘、辞聘等离任事宜时,必须依照规定对本人先期进行审计。

  二、开展“三讲”教育,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党中央提出在县级以上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这是在新形势下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都要按照中央精神,密切联系实际,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学习理论与提高思想政治水平结合起来;自我解剖与听取意见结合起来;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起来;学习提高与认真整改、推进当前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认真开展“三讲”教育,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提高政治素质,加强党性修养,端正思想作风。
  在开展“三讲”教育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着力抓好“三个转变、一个提高”,即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要联系政府工作的实际,进一步落实朱容基总理在国务院首次全体会议提出的“五项要求”和“约法三章”。每个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经常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检点自己,在大是大非面前 ,能把得住原则,辨得明方向;在金钱物欲面前,能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在各种社会思潮面前,能分清正谬,抗得住歪理;在不正之风面前,能站得住脚跟,经得起考验,努力做到“五能”、“五不”。
  “五能”:一是深入群众,能听取各方意见,竭诚为群众多办实事;二是维护大局,能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三是调查研究,能勤奋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是刻苦学习,能恪尽职守,认真发行自己的职责;五是从严治政,能清正廉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五不”:一是各级各部门领导在基层考察工作时要轻车简从,减少随行人员,不迎来送往;二是要精简会议,压缩会议时间,精减会议人员,不在高级宾馆和风景名胜区开会;三是除各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外, 各级领导同志不经主要领导批准,一般不出席下属部门和单位召开的会议,不参加接见、照相、颁奖和剪彩等事务性活动;四是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励,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出于公心,不打击报复,不搞歪门邛道,不搞个人营利性活动;五是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滥用职权,不行贿受贿,不用公款请客送礼。

  三、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狠刹奢侈浪费之风
  廉洁自律工作是反腐败的治本工作。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要努力做到:
  1、坚决刹住吃、住、行上的奢侈浪费和不廉洁问题,继续抓好“一整两反”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审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查处违纪问题,遏制使用公款吃喝玩乐的歪风。各类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组织与会人员到所在行政区域以外的其他风景名胜区旅游。要继续查处在住房和违反规定购买、乘坐小汽车方面隐瞒不报和顶风违纪的问题。要严格控制用公款操办各种庆典活动,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严格控制用公款购买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要继续清理预算外资金和解决“小金库”问题,对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坚决取缔单位私设的“小金库”。
  2、坚决制止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制止从事有偿中介、买卖股票等营利性活动和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服务。担任实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亲属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
  3、严格控制改建、扩建、新建或购买、装修办公楼和新建宾馆。对确需新建和购买办公楼的,要严格审批。
  4、加强对公务出国(境)的管理,杜绝各种无实质意义的照顾性出访,坚决制止借办学习班、培训班和考察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对出国出境旅游的,要坚持谁组团谁出钱,谁出去谁负担的原则,对公费旅游的违纪者要严肃查处。
  5、要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对照《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自查自纠, 严于解剖自己,认真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从改革入手,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着力抓好政务、村务、厂务三个公开。
  在政务公开方面,要认真总结我市推行公开办事的经验,巩固成果,采取有力措施,使公开办事进一步制度化。窗口行业和基层站(所)要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推行政务公开要与行风评议紧密结合,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垄断经营行业和公共服务行业,要加强经常性的行业作风整顿和建设,积极推广政务公开、行风评议制度,引深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要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防治反弹和回潮。要结合医疗制度改革,开展对医疗卫生系统的专项执法监察,解决制药、售药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的不正这风。在村务公开方面,要在去年大范围推广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基层干部缺乏自觉性、形式和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实行分类指导。重点是抓规范、抓落实、抓完善,全面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使村务公开真正成为一种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和强制约束力的民主制度。通过村务公开,切实改善干群关系,减轻农民负担。在厂务公开方面,要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强化职工民主监督,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决策,体现职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的问题进行,真正提高厂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使之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推动企业的管理和效益达到新水平。
  2、执收执罚部门要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级要着重抓巩固、抓完善、抓规范。县(市、区)级也要今年六月底以前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半年重点抓市级,下半年抓县、乡一级、年底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要结合集中清理和整顿预算外资金帐户,着重解决多头开户、私设“小金库”、逃避财政监督等问题。
  3、切实加强有形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建立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工程发包制度,凡属政府投资以及国有企业、事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工程,除涉及国家保密、紧急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外,都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严禁场外交易,违者,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4、继续试行和完善会计委派制度。在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都要积极稳妥地扩大试点范围,分门别类搞好规范化管理。

  五、加大监督力度,保证依法行政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政协建议。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评议,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出台前,要主动征求人大意见,积极改进工作。要重视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倾听建议和意见。
  2、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作用。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廉政监督员进行专项调查活动,监督检查政府部门廉政建设情况。要加强与廉政监督员的工作联系,市政府每季要与各位监督员联系一次,收集监督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通报政府在廉政方面的安排和情况,听取监督员的意见。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监督员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员的监督检查。
  3、认真做好内部监督工作。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更好地发挥政府行政监察作用,各级各部门都要切实加强对监委、监察室的领导,关心和支持监察干部的工作,注意发挥监察部门的特点和作用,支持他们大胆开展行政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行为中的不规范现象,查处违犯纪律问题。同时,要加强监察队伍的建设,监察干部也要不断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加大监察力度,提高监督质量,努力把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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