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鉴于自治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变动较大,为加强对全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工作的领导,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自治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周明甫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陆炳华 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成 员:陆照旭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
李 涛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多铭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唐茂清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 昇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曾学愚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潘 晔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肖芳佐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刘日亮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翠姣 自治区计生委副主任
黄汉臣 自治区财政厅副处长
唐中克 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
周少娴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主任由徐昇兼任。今后,领导小组一般成员调整,由领导小组自行下文通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