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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00年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纠风办《关于2000年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2000年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


  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风评议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也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治本之策。
  自1997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我省在15个部门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逐步扩展,全面推进,并把范围延伸到城乡基层政权机构,政务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增加,运作不断规范,特别是通过采用“政务公开带动行风建设、行风评议促进政务公开”的方法,较好地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效地促进了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使用手中权力,廉洁奉公、依法行政,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实践证明,这是一项群众满意、干部欢迎、党政机关受益的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反腐败斗争的要求,现就2000年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2000年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风评议的主要任务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政务公开、行风评议的指示精神和各项要求,继续抓好计划、财政等38个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抓好执法监督、经济管理、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以及乡镇政权机关、城区街道办事处、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科所队站和窗口服务单位,抓好典型,全面推进;要把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紧密地结合起来;要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抓深入、抓提高、抓规范,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果。
  (二)具体的要求是:
  一要有组织领导机构,有方案。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推行政务公开纳入部门整体工作中。要学习和推广朔州市“四级书记抓公开”的经验。
  二要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模式。政务公开的重点是围绕权力运行和促进依法行政这一核心,在规范办事权、规范用财权、规范用人权以及重大事项、重点工程事项、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公开的内容,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委、省纠风办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深入开展政务公开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 [1999]8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予以公开,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向群众公开本机关及其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权限、办事依据和原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办事承诺、办事结果、廉政规定、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要体现“公示、承诺、监督、追究”四个要素,作为政务公开的基本模式。乡镇政府以及办事机构的政务公开,要和村务公开相衔接,相配套。公开的形式本着醒目、易懂、好记、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的原则。公开阵地的创建,要本着规范、科学、灵活多样、实用有效的方式,将长久性的、阶段性和现代化的公开阵地相结合。对公开的事项,要规定具体公开的办法。
  三要建立健全推行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要采取建立举报电话、投诉箱、接待室,聘请监督员等方法,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监督反馈渠道畅通、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对违规违承诺和违法违纪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迅速查处。
  开展行风评议,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检验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的有效形式。通过评议,一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二是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解决群众反映部门和行业的突出问题。三是要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落实各项优质服务承诺,树立部门和行业新风。四是要建立制止腐败的有效约束机制,加强民主监督,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廉洁高效,依法行政。

  二、评议对象
  在前两年对8个部门推行政务公开行风评议的基础上,2000年确定在交通、质量技术监督、民政、邮电(电信)等4个部门和行业进行行风评议。评议的范围要由省直部门延伸到城乡基层政权的办事机构。
  各地市除统一组织评议4部门外,还可结合当地实际,从已评过的部门中,选择一两个行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专项复评。
  省直38个推行政务公开的部门和行业,除交通、质量技术监督、民政、邮电(电信)等4个部门和行业由省行风评议领导组统一部署评议外,其它部门都要对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的质量、效果进行自评。

  三、评议内容
  评议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部门和行业以及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的领导,对政务公开行风建设的重视情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责任制落实情况;政务公开行风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推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树立人民公仆形象的情况。
  (三)各部门和各行业以及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结合各自实际,针对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以及针对群众反映的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个别人员乱用审批权、发证权、收费权和罚款权的解决情况。
  (四)勤政、廉政目标责任制实施的总体情况。
  (五)服务行业和基层窗口单位开展优质、高效、廉洁服务,树立部门和行业新风的情况。
  各部门、各行业,根据工作实际,可充实评议内容。

  四、评议方法
  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
  (一)省直各部门和地(市)、县上下联动,分别对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评议部门和行业以及各地市确定的专项复评单位自上而下进行评议,延伸到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
  (二)被评部门和行业开展自我评议。自评情况要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专门评议。省、地(市)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分别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组织专门评议小组,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调查了解被评部门和行业的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出评价。
  (四)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内容由省被评主管部门提出,省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行评办”)审定后,通过《监督时报》刊登,分别由各级纠风、行评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发放、回收、统计、分析。对各部门和行业社会问卷调查各项内容加权平均数群众满意度在75%以下的,要在下一年度进行复评。

  五、评议步骤
  评议活动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和实施阶段(5-6月份)。这一阶段要抓好以下工作:
  1.调查了解部门和行业作风状况。被评议部门和行业以及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可采用多种形式,调查了解本部门、本行业、基层窗口单位的行业作风状况,为开展评议提供依据。
  2.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被评议的部门和行业以及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适合本行业、本部门自身特点的具体实施方案,充实评议具体内容。
  3.完善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被评议部门和行业以及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首先要按照《通知》要求,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其次要总结经验,推广好的作法。对已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一些合理化建议,要本着边公开、边整改的原则,及时认真地组织整改。
  4. 搞好宣传发动。要层层动员,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舆论工具,搞好评议的宣传。要尽最大可能将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及被评议的内容向社会公布,要广泛宣传被评议部门和行业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风建设的情况,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开和透明,调动和促进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激发被评部门和行业的内在动力。
  5. 评议组开展专项调查。评议组组成以后,要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在此基础上,要深入基层部门了解被评部门和行业行风建设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要了解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问题,做到评前有调查,评中有依据,评后有效果。
  (二)自评和评议阶段(7-8月份)。各地在评议阶段,要组织好被评议部门和行业的评议会。被评部门和行业以及所属基层单位有关人员要参加会议,被评部门和行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向评议领导组报告自评工作情况;评议组要在综合调查情况的基础上,全面地、实事求是地向被评部门和行业反馈群众的评议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对一些突出的重点问题,评议代表可请被评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当场予以解答。
  省行评办组织发放调查问卷活动。
  (三)整改阶段(9-10月份)。整改工作要将达评议、边整改的原则,贯穿于评议工作全过程。被评部门和行业对自评和评议阶段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进行研究,逐个分析,结合各自部门和行业的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拿出落实计划,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从治本上下功夫,抓好整改。整改期间,评议领导组将组织人员督促其整改工作。被评部门和行业的整改情况要分别在10月底前向上级评议领导组报告。
  (四)总结阶段(11月份)。
  1、收集汇总调查问卷。各地(市)行评办和省直被评部门要在11月上旬将收集汇总的调查问卷情况和调查问卷一并报省行评办。省行评办通过调查问卷汇总和分析群众对被评部门、行业和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推行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2、被评议部门和行业以及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要对推行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情况以及行风评议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20日前专题上报各级行评办。
  3、省评议领导组要派出检查组,对各部门、行业和各地(市)、县的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并在11月底前召开全省评议工作总结会议。
  4、公开评议结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进一步推动被评部门和行业以及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对评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组织领导及评议人员组成
  行风评议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政务公开行风评议领导组和评议组。评议领导组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行业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评议组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部门、工青妇等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特邀监察员、纠风监督员、离退休老同志、新闻记者及群众代表参加。
  评议组织工作,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级纠风办和行评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七、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行政务公开、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是促使各部门、各行业和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加强管理,转变作风,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引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要充分重视推行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成立领导组和工作班子,由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被评部门、行业以及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要把它作为促进工作的良好契机,认真抓好。
  (二)注意方法,突出重点。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要注意把握部门和行业以及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推行政务公开、行风评议的结合点,抓住能够取得评议效果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切忌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三)标本兼治,取得实效。要把推行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行风和责任追究紧密结合起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有效监督机制。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使各部门、各行业从主管部门到基层办事机构树立起积极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使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省纠风办
2000年4月25日
  附件:
山西省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风评议领导组名单
  组 长:金银焕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副组长:薛 军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杨季春 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杨安和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常务副主任
  李 鹏 省直工委书记
  成 员:刘俊谦 省交通厅厅长
  孙桂芳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毕怀恕 省民政厅厅长
  刘作师 省邮电管理局局长
  黄福莲 省纪委常委、省纠风办主任
  郝志远 省审计厅副厅长(正厅级)
  牛银虎 省体改委副主任
  常高才 省司法厅副厅长
  袁胜利 省人事厅副厅长
  邢林先 省劳动厅副厅长
  刘 新 省法制局局长
  李国华 省保密局局长
  张庆华 省财政厅纪检组长
  赵 龙 省交通厅纪检组长
  杨润广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
  闫安虹 省民政厅纪检组长
  张英明 省邮电局纪检组长
  曹森林 省工商局纪检组长
  高文祥 省卫生厅纪检组长
  李执祥 省劳动厅纪检组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纠风办,办公室主任黄福莲(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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