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政府公文交换中心试运行的通知

  “四川政府公文交换中心”已于2002年12月12日投入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县以上政府和部门网上公文交换必须通过“四川政府公文交换中心”进行。从即日起,在现有纸质文件交换方式不变的基础上,试运行电子公文交换,纸质公文与电子公文双轨运行。在试运行中,电子公文一经发出,发出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跟踪查询,直到确认被正确接收。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对电子公文试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二、考虑到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交换文件格式暂时采用PDF或WORD文档,待省政府办公厅确定了政府系统统一的文件交换软件和加密设备后,新的交换文件格式另行通知。
  三、“四川政府公文交换中心”服务器的IP地址为20.0.4.19,省政府“信息资源网”左上角上已经建有图标链接。进入“四川政府公文交换中心”需要在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处注册公文交换用户,获取用户名和密码。有关事宜请与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处联系。联系人:陈波。联系电话:(028)86604131。
二○○三年二月十二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