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体育系统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我市体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群众体育蓬勃开展,竞技体育屡创佳绩,体育产业发展迅速,体育场馆和
体育法制建设步伐加快,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和全省体育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九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新时期杭州体育事业的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杭州“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现就我市加强体育工作、发展体育事业、创建体育强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时期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1、充分认识体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是综合实力和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人们强身健体的意识就越强烈,体育的地位就越重要,作用就越显著。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对于提高市民健康素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激发爱国热情和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全市人民的凝聚力、向心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对于扩大对外开放和交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体育产业;对于塑造城市形象,增加城市魅力,打造文化名城品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2、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根本目标,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体、科教兴体,不断构建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深化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推进全市体育事业的全面进步,为“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
3、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逐步建立群众体育普及、竞技体育领先、体育市场繁荣、体育设施先进、管理机制科学的体育事业新格局,发展体育事业,创建体育强市,率先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确保我市体育全省领先、全国先进的地位。
4、体育事业发展的具体指标。
至一群众体育:到2005年,全市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到全市总人口的44%以上,国民体质测试合格率达到78%以上。到2007年,全市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到全市总人口的45%以上,国民体质测试合格率达到80%以上。到2010年,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到全市总人口的48%以上,国民体质测试合格率达到85%以上;每600名体育锻炼者中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全民健身苑(点)覆盖率达到100%,创建2一3个国家级全民健身中心,创建一批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和省级体育强县(市)、乡镇。
至一竞技体育:积极申办或配合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运动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会及国际高水平赛事。向省和国家输送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逐年增加,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城运会和省运会上,力争取得更优异的成绩。抓紧做好2005年杭州市第十六届运动会和参加2006年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至一体育产业:形成以体育健身娱乐、体育休闲旅游、体育用品制造开发为重点,包括体育技能培训、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彩票销售等内容的结构合理、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体育市场,体育产业成为全市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整体实力达到省内领先和全国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的先进水平。
至一体育设施:到2007年,全市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8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全市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围绕申办或配合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运动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会及国际高水平赛事的要求,加快全市体育场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使其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功能先进,具备承办全国综合性重大体育赛事和国际单项重要体育赛事的能力。
三、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5、切实重视群众体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提高市民健康素质作为为民谋利的实事来抓,努力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权利。要将认真组织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即将出台的《杭州市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切实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各类人群健身权益的落实。
6、建好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各级政府要继续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列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在抓好普及的同时,积极打造环“西湖体育圈”、“运河段体育圈”、“钱塘体育圈”,逐步建设一批全国著名景观健身工程,完善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多层次的全民健身设施,以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
7、进一步完善群众体育网络。各区、县(市)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要充分发挥各级体育社团的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工作。乡镇(街道)要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2003)8号)要求,建立综合性文体机构并确保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体育工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要落实兼职文体人员,确保基层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健康发展。积极发展各类单项体育协会和体育俱乐部,并依法加强管理。大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快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建设,逐步形成市级有监测中心、区县(市)有监测站、乡镇(街道)有监测点,为群众体质测试和科学健身提供服务。切实加强对健身气功的管理。
8、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继续抓好全民健身宣传月活动,依法落实全民体育健身日,积极鼓励各类人群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努力探索在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机关干部等人群中开展经常性群体活动的长效机制。关心和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教育、体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学校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使青少年掌握基本运动技能,养成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各级体育部门和街道、社区要继续深化“体育进社区”等活动,积极探索体育健身的项目和方法,加强对晨(晚)练健身点的指导管理。进一步创新群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打造杭州特色的群众体育品牌。
9、大力加强农村体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高度,把提高农民身体素质、丰富农村体育文化生活放到突出位置来抓。要将农村体育事业经费和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体育、农村工作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体育的管理和组织工作。认真贯彻《
农村体育工作暂行规定》,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大力倡导和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科学、文明、健康的健身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县(市)、乡镇每年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竞赛和表演活动,并定期举办农民运动会。积极开展以体育场地设施、体育健身指导、体育科普知识为内容的“体育三下乡”活动,加大体育扶贫力度,不断总结推广农村体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巩固扩大农村体育阵地。
四、实施新奥运争光计划,努力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
10、调整项目结构,优化项目布局。围绕国家新奥运争光计划,做大做强游泳、射击、棋类、体操、羽毛球等优势项目,加强赛艇、皮划艇、帆板、足球、篮球、排球、网球、艺术体操、武术、田径等重点项目,努力培育拓展拳击、跆拳道、柔道、举重、摔跤等其他项目。
11、加强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全市业余训练以选拔、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主要任务,力争2010年全市体育后备人才布局数达到3000人。各区、县(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恢复和办好业余体校,逐步形成本地区竞技体育项目的特色。坚持走体教结合的道路,加强体育与教育部门的协同配合,体育尖子生在初中毕业升入各类高中时,高中学校可适当降分录取。进一步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积极探索与名校、重点学校联办单项运动队和体育班,开展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试点工作。筹建单项体育学校、单项体育俱乐部,健全后备人才训练网络。探索“省队市办”、“省市联办”、“市队区县(市)办”等多种办队模式,选择基础好、人才多的运动项目,视情筹建优秀运动队,提高我市竞技体育水平。以争创“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载体,进一步加大体育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档次,将其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体育学校,并积极筹建杭州市第二体育学校。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和社会力量创办体育学校。
12、加强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教练员聘任制,建立完善竞争激励机制。继续执行市政府已定的关于五大赛事四年一定的奖励政策,并对作出贡献的教练员、运动员和体育工作者加大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力度。进一步改革教练员管理体制,对优秀教练员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以吸引优秀教练员来杭执教。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建立裁判员注册登记制度。积极为教练员和裁判员参加学习、培训、交流创造条件。到2010年,在我市开展的主要运动项目中,力争拥有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高级教练员2一3人、国家级以上裁判员40人。
13、进一步加强体育竞赛管理。以申办或配合申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国际高水平赛事为契机,积极培育有影响力并有杭州特色的赛事品牌和体育市场。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建立杭州市体育竞赛中心,不断提高我市承办大型比赛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14、重视体育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体育科研工作,促进体育科研与体育教学、体育训练的紧密结合,充分利用科研技术和人才优势,加强与高校、医院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体育科技人才,加强体育科研设施建设,改善体育科研条件,促进科研与训练相结合,提高运动成绩和运动员成才的科技含量。注重科学选才方法,大胆吸收先进的训练理念,不断改进训练手段,加强训练技术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五、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培育规范体育市场
15、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依托杭州现有优势,重点发展体育健身娱乐、体育休闲旅游和体育用品制造开发业,拓展体育技能培训、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广告媒介等领域。市计划、规划、科技、工商、财政、税务、金融、体育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和优惠政策,积极扶持体育产业上规模、创品牌,吸引外资、民资等在杭投资兴办体育产业和从事体育经营活动,为体育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体育产业贷款纳入各级财政文化产业贴息范围。市统计、体育等部门要加强对体育产业的统计,为其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16、做好体育彩票的发行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体育彩票发行的新模式,提高发行工作的计划性,为实现体育事业的良性发展积蓄后劲。市财政、公安、城管、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体育部门搞好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并切实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17、积极培育体育市场。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宣传体育消费理念,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税收、工商等部门要制定措施,鼓励市民群众进行体育消费。积极发展体育中介组织,壮大体育经营人才队伍。到2010年,全市体育经纪人、体育专业指导人员、体育专业救护人员等各类体育经营专业人员达到1万人以上。工商、体育等部门应加强对各类体育经营专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18、依法加强体育市场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体育市场的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营利性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法制、工商、体育等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体育市场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体育市场管理规范化。
六、深化体制改革,加大扶持力度
19、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参照我市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遵循体育发展规律,积极推进改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重点也要围绕贯彻落实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体育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法加强行业管理,提供优质服务。深化国有资产改革,积极创造条件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体育产业公司或集团。
20、落实完善各项体育经济政策。各级政府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把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杭政(2001)12号)的规定,各级财政对体育事业的资金投入,每年增长幅度应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公共体育场馆的公益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年度应纳税所得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予以全额扣除。对境外捐赠的实物,涉及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对捐赠者,可由政府或体育部门给予一定的荣誉,对协助捐赠的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可给予适当的奖励。各级财政要将群众体育活动基本经费纳入体育部门预算支出,切实按有关政策落实解决青少年业余训练布点专项经费。鉴于体育场馆人流量大,设施使用频繁、损耗率高,为确保体育锻炼的安全,有条件的单位可在收入额的18%内计提修购基金,用于体育设施的维护和更新。
21、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列入各级城市发展规划,用地实行行政划拨,用地指标按照《浙江省体育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浙土资发(2003)96号)规定进行核定,对市政配套费和其他相关规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原则上予以减免。由计委牵头,会同规划、建设、体育等部门编制当地体育场馆设施近、中、远期规划,合理整合配置体育资源。建设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杭州市级标志性体育场馆设施,完成城北体育公园建设,积极筹建杭州市级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规划、旅游、园林、绿化等部门在住宅小区、城市公共绿地和公园、广场等建设中,要配套建有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并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建设体育场馆设施,并可享受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
22、落实好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按照国务院《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抓紧做好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并处理好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的体育场馆也要积极向社会开放。
七、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开创体育工作新局面
23、把体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建立体育工作评估体系,实行量化考核、奖惩兑现。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至少要专门研究一次体育工作,研究解决事关体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24、合力营造发展体育事业的良好氛围。各级体育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各自的优势,把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自觉纳入各自的工作范围。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体育事业的公益性宣传,广泛宣传和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导人们提高健康素质。全社会要积极支持体育事业的发展,努力为体育事业办实事、办好事。
25、大力推进
体育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地方体育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符合杭州市情的
体育法规制度,逐步完善体育行政执法和管理监督体系,将体育工作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200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