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行政公署,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失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列入<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贫困县的通知》(国开发【1994】5号),已将我省宣恩、恩施、利川、巴东、建始、咸丰、鹤峰、来凤、竹山、竹溪、郧西、郧县、丹江口、房县、孝昌、大悟、长阳、秭归、阳新、红安、麻城、罗田、蕲春、英山、神农架林区共25个县(市)列为《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贫困县,现通知你们。另外,五峰、通山县分别为贫困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库区县,贫困面大,扶贫攻坚任务艰巨,省政府决定,将这两个县作为《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贫困县对待,望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政策、措施上给予重点扶持。希望上述27个县(市)按照《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
湖北省扶贫攻坚计划》的要求,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采取得力措施打好扶贫攻坚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这些县(市)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九日